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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by650310
2010-01-21 17:45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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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不知道對不對 因為準罪.所以本罪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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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桃≡
2010-01-22 10:34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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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
要看這個字是放在什麼地方... 放在不同的地方會有不同的解釋... 可以解釋成『將非該定義的事實擬制適用為該法律行為的法律效果』.. 例如:職務犯和準職務犯;放火罪和準放火罪...。行政中立法裡有『適用人員』和『準用人員』、 行政訴訟法第59.94.104.115.297.303條所規範『準用』民事訴訟法。 所以要看是放在什麼前面才可以判斷@@!! (真是太謝謝1219大和S大的指正 ) 12191219: pinkrabbit是標題的正解 妳的是補充 刑法部分我是再強調一次 妳原本就沒錯~ x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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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rabbit
2010-01-22 21:18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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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書上有看過準用和適用的不同
此"準"應該是指準用,因為為了避免相同性質法條重複,準用此類似規定。 準用相對於適用: 適用:法定以應用於該事項之謂。 準用:法定適用某類似之規定,準用不能完全適用被準用之法條,僅在性質許可內。 提供參考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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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窗問拾得
2010-01-24 10:18 |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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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題的大大還是把問題問清楚一點吧,你在哪裡看到「準」這個字?法條上通常就是準用。
但法律的書籍上就還可能出現「準法律行為」、「準司法」之類的用語,所以能夠把問題獎得更清楚一點比較好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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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erydog
2010-01-24 16:49 |
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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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不是,但接近。
例如準決賽,具體而言,是四分之一之比賽,就不是決賽(二分之一),因此首先代表的意義就是"不是",而不是可能是或可能不是,不過由於很接近某個構成要件或是想要引用該法律效果,在經濟的考量下,用此字作為相約俗成的共識。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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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o
2010-01-25 15:29 |
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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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是日本用語
我國法律受日本影響,許多法律用語會利用"準"來表示類似或相當於原本之意思 例.準用,準正(親屬)... 而準用並不是只要類似或相當於即可使用之法律用語 其和類推適用最大的差別在於 準用乃是立法者立法所創設稱之 而以外即為類推適用(故刑法基於罪刑法定原則,即無類推之理,例.刑338)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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潔西卡
2010-01-30 13:49 |
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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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條有「視為」、「以...論」:
準也,視為也。 1.民第1065 條第II項:「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準婚生) 2.刑訴第88條:「…以現行犯論。」(準現行犯) 二.法條有「準用」: 「準用」為法律中明文規定之類推適用。當一個法律關係在某法律當中沒有規定而出現法律漏洞的時候,基於「相同情況應予相同處理」的理念,可以去找出別的法律中是否有類似情況的規定可以比擬,然後予以類推適用該別的法律規定。而當法律明文規定要去類推適用某法的時候,就稱為「準用」。 1.民法第217條第3項:「前二項之規定,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 2.民訴第39條:「本節之規定,於法院書記官及通譯準用之。」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