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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雲居士
2009-08-19 08:11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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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告訴我!前晚上發生那件事!不知要不要提起傷害罪控告她嫂子. 前晚座車下高雄拿錢給人.也順便談一下後面的事如何收實剩下殘局. 還沒談完跑出一個程咬金.她嫂子躲在後車做那我不知道. 結果先被她打了一次我沒理會她.我跟當事者說那不用談了! 我先座車離開.但呢她親友就追上來追不讓我走.我以進去入口. 我怕她真的想不開就跟車站服務人員說我有事先處理她的事後在座車. 出了門口她親友就開始猛奏我但我沒還手因對方是女人.捷運站的錄影都有錄到 我被她嫂子毆打記錄.那時我以開始心臟疼痛.我想我心臟病發做 不叫救護車不行. 請捷運車站服務人員報警處理.順便叫119救護車來戴我到醫院. 但呢?不過我有以用口頭告訴她別亂動手打要不然我要不然我以用法律途徑處理. 後來他先生也到場也跟她說別動手但她是亂動手.但他先生也是一樣毀謗我所以讓我更加難勘 雖然當事者是她小姑和小妹可是呢?ps:同一人 整件事情好像都不關他們兩個事情.他們編偏要插手管事情.再說都自身難保如何保他人喔! 不過當事人都沒有阻止她嫂子動手讓我更加生氣難過.我只是拿錢下來給她怕她錢不夠用. 這樣也有錯嗎?因她身上都告訴我沒錢用了.雖然她有信用卡有的被停掉了. 也有的地方也用不到卡不是嗎? 所以我先把店裡剛好請廠商來把貨退回去算一算. 把那兩千多都給她.那些錢兩千多塊我一毛都沒拿.連自己座車來回車錢是自己出的. 只剩幾百塊我父親的錢不過醫院的錢我就沒辦法付. 目前還欠費中.驗傷單當然還在醫院中.我座車是我父親之前借我的錢. 暫時拖幾天考慮看看要不要提起控告 我想說先暫時讓渡過這幾天生活.就變這樣被打狀況那各位真的好心結果呢 本來想等店全部處理好後我就可以過自己生活了. 不用擔心店裡跟她的事情.?因這都這樣了還能在一起嗎? 很難吧! 雖然被她嫂子打都是小傷我也驗傷了可是以公然傷害到我個人安全. 還有別人共給我的居士服被她撕破. 本來不想提出傷害告她 但她又在警局又火上加油.讓我不知該如何事好! 整件事來龍去邁.都關於最近我都寫的點點一切有關原因. 就是如此.問大家告於不控告! 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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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cy
2009-08-19 20:22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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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提告,就看你受到傷害的程度如何
若有損害到你的自尊&名譽,且皮肉傷嚴重,那就走法律途徑解決 或許可以先調解,調解不成再走法律!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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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呼吸
2009-08-20 18:57 |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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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我很用心看 但我實在看不懂妳們的關西~和來龍去脈.....霧煞煞
要告不告其實都在於你囉^ ^~若真的感到委屈=)就找你認為最適合的途徑解決囉 之前看新聞~連罵對方三字經都可以判=)拘役50天 或罰金數萬元 但傷害一般都判6月以內 PS.9月1日起 6各月以內短期刑期已可申請服=勞動役 已不須入獄服刑或易科罰金了~其實就算告了也不痛不癢了吧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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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23909
2009-08-21 11:47 |
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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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自己囉!如果你不想造成你與對方日後連話都無法談就提告囉~
再說最後像這類一定會以"民事訴訟"請你們雙方私下和解草草收場 倘若你有錢有時間的話你就提告吧!因為這類訴訟期時間是很長的你要考慮清楚哦!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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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re12
2009-08-21 12:23 |
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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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修雲居士 於 2009-08-21 11:47 發表的 : 我了解你的問題..不過看似需要專業人士來為您解答 畢竟文章部份容易讓會員產生誤解..或許有很多人認為要告 我不知道要問會員.還是專業人士?這些答案哪些會讓您決定下一歩該如何做?? 因為內容太過複雜.相對情況下看過這篇文章能下的結論是不同的! 若您真的有意要告..那麼找專業人士協尋解答應該會比較好吧!! 有很多想法在於您自己.誰也改變不了.況且部份會員對於法律理解度並不是很了解情況下 那麼問誰對你較有幫助呢?? 要不要提起傷害罪控告..說真的沒有人可以幫你決定 發文這些時間應該利用正常管道找專業人士協助才是正確的!! 以上是我的看法!!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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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雲居士
2009-08-21 22:56 |
1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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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unny23909 於 2009-08-21 11:47 發表的 : 我知道這場是民事訴送問題很小問題.不過我跟當事人也沒什麼話.就算有也不是跟她的問題... 她只是我生意上合夥人的親友所以對我來說都不是重要人物.我不還手尊重她是女性幾長輩. 而不是我沒脾氣的人.告她我跟本不用花到什麼錢.檢察官可能最多用簡易開庭吧! 我有十分證據贏這場官司.當然是沒那必要這樣做會讓費國家資源.那也要看她要不要出來道歉.. 也希望不要有著種狀況出來.那就沒那麼好說了....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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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雲居士
2009-08-21 23:19 |
1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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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amore12 於 2009-08-21 12:23 發表的 :大大!說真的!這件只是小兒科還不用去找專業人事.我以處理不少這樣案件. 之前我在跑救護車時常遇到這樣狀況.但呢?我大概會不了了知.這次讓我火大我才去提出告訴. 要不然的話真的要告得話.有的告她的.防礙自由.傷害罪.公然毀謗個人名譽.損失個人財產物品(撕破別人共養給我居士服). 這些下來有上法院了!更何況現在一加一法如果讓她在合併下來的話關不知要關多久那也不知道她要賠我多少了. 她的家際又不好當然是能好好處理化小事是最好.我也不是很不講情理的人.只不過呢? 她都沒出來道歉.都請我的生意合夥人出來說.這樣也說不過去吧!! 我那時也只是跟我合夥人在協談事情.也不關她的事她動手打我就不對在先了.我還須要聽說什麼. 前天我還特地從我台南又下高雄去做筆錄.更何況我的醫院欠費也還沒付..所以有的賠我了... 她不付我付出的話那就大條了....現在連警方也在等我驗傷單過去就送件到地檢署開庭. 所以這幾天我在等看她有沒有要出面談如果沒有才會送件讓檢察官去裁判... 現在警方那只採捷運站錄當天晚上我被她打狀況為部份證據.還是要我拿醫院驗傷單去做強力證據. 我之前也告訴您過 我也擔任台南市某立法委員顧問吧!!所以還是要謝謝大大你關切!!感恩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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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glaskira
2009-08-22 14:52 |
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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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獎實務上經驗~你聽聽看吧
因為工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所以你說的我適用客觀的方式去看 第一.如果你絕得你是被害人先把驗傷單調出來再去捷運或公車站將那邊的監視器調閱出來~如果不讓你調就請警方來出面調閱 第二.你說的全都是屬於告訴乃論罪!所以相關的證據要自己蒐集!你要去警局提告或直接去法院提告皆可!!!後者比較快完成法律手續~~ 第三不論是傷害或毀謗~進入司法程序法官都會要求雙方進行和解!!!所以不想讓費時間自己先去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以免讓費時間及金錢 第四.並不是你先告你就贏 第五.要有耐心打官司~可能一年也說不定或許更長!!!! 以上多想想吧!~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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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雲居士
2009-08-27 08:12 |
1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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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douglaskira 於 2009-08-22 14:52 發表的 : 應該不會拖那麼久.更何況雖然是告訴乃論罪但呢? 被告她也在警局坦承她有在捷運站奏警方也調閱捷運站當天狀況! 所以我所以很快定案! 只是對我合夥人很不好意思!還是謝謝您!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