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男虫织美梦 骗财骗色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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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upside
2009-01-07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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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男虫织美梦 骗财骗色遭起诉
更新日期:2009/01/07 04:34 电子报 萧博文/台北报导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107/4/1cjya.html

网路男虫杨子杰佯称美商公司投资顾问,在网路上结识受害女子,但两人交往仅五月后,良人竟然变狼人。杨某不仅以投资为名,前后盗领受害女子存款廿七万余元,还对女子饱以老拳,让女子人财两失,更因此对爱情产生恐惧感。检方昨日依伤害、妨害自由、恐吓等罪嫌将杨某提起公诉。

调查指出,杨姓男子犯有妨害性自主前科、身材高壮、头发微秃,却擅于以甜言蜜语吸引女网友与之交往,再以投资为名向女网友敲诈大笔金钱,受害女子不计其数。

杨子杰去年化名「李堉其」透过网路交友结识本案受害女子,并佯称自己在美商公司担任投资顾问,非常熟悉操作金融商品获利,此外又展开温馨接送情,让受害女子以为找到如意郎君,却步步踏进杨某所设下的温柔陷阱。

杨某与受害女子交往五月后,向受害女子谎称,因在投顾公司工作无法以本人名义买卖股票,要女子开立银行帐户并申请五十万贷款以供投资。

去年七月廿九日,杨某得知银行已核拨贷款廿九万进受害女子帐户,再度佯称要存进廿一万补足贷款不足之处,约女子见面后骗取帐户提款卡及密码,前后趁机盗领廿七万元。

受害女子旋即接获银行简讯通知,得知大批存款遭领,要求杨某同赴警局说明,但杨某担心东窗事发,逼迫女子签下委托领款同意书,但女子不从竟遭杨某饱以老拳,又被威胁签下切结书,表明身上的伤是因遭抢匪殴打与杨某无关。

受害女子案发当天不仅存款被盗领,还被杨某殴打,随后又被杨某带回住处性侵,但检方认为受害女子饱受折腾后,还愿意留宿杨某住处进而发生性关系与常情不符,认定性侵部分罪嫌不足,仅就伤害、妨害自由、恐吓、以不正方式由自动付款设备取得他人之物等罪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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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bruce1245200
2009-01-07 23:35
1楼
  
这种人为什么不直接给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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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dddyang
2010-12-09 23:14
2楼
  
杨子杰现在大陆,请问要如何做才能证他受到法律的严惩呢?请楼主帮帮忙喔,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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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编辑 dddyang
2010-12-09 23:19
3楼
  
杨在大陆用在台湾诈骗的类似手法骗女生钱财,也骗台商台干的钱财,几乎是将诈骗作为事业在经营!如此人渣丢尽了台湾人的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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