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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034022
2008-10-08 01:53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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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看法學大意的命令分類時看不太懂委任命令和執行命令到底有什麼不一樣的 內容也沒有什麼例子可以參考的 所以想要麻煩各位大大們 幫小妹我舉個例子讓我可以很清楚的做個辨別 謝謝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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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中海蔚藍
2008-10-08 10:52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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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規命令:
是行政命令的一種,係指行政機關,就不特定事件對不特定多數人所發布具有法規範效力之規定。可分為: (一)授權命令,又稱委任命令,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明確授權,對一般抽象事件,得干涉人民權利義務,且具有對外拘束力之抽象規定,其種類有補充規定、經過規定和例外規定。 EX:公務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二)職權命令,又稱執行命令,指行政機關依其法律所定機關之職權,而發布之行政命令,亦即行政機關訂定對一般人民有拘束效力之命令,係本其組織法上固有權限,毋須法律授權。 EX:沒入物品處分規則、教育部依職權所頒布之原住民升學優待加分辦法 "「授權命令(委任命令)與職權命令(執行命令)係行政機關訂定命令時有無法律授權為區別標準」" 有明確法律授權就是授權命令(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 只有依照職權訂定命令的沒經過法律授權的就是職權命令 以上如果還有不明白或者要加強之處請指教喔加油~~~~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