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通過廢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船舶電信人員考試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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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triankle
2008-04-10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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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院會今(10)日審議通過考選部提報廢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船舶電信人員考試規則,船舶電信人員資格取得及發證自97年起改由職業主管機關交通部統一辦理。
考選部長林嘉誠表示,船舶電信人員並無專屬之職業管理法,未有應經國家考試及格之法律明文規定或明確授權,不符專技人員屬性;另其考試及格者,99%以上的應考人均屬經職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訓練合格加一定工作經歷,即申請全部科目免試,取得考試及格證書,再向交通部申請核發適任證書,已失去以考試方式篩選專技人員之目的。鑒於時空環境改變,基於國際公約規定、專技人員本質及政府一體行政簡化原則,爰廢止本項考試規則。
林嘉誠同時表示,考選部並將配合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2條條文、華僑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辦法第2條條文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條文,刪除「船舶電信人員」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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