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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berose
2008-03-06 23:06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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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份 創造與毀滅的力量—信念 好壞、悲歡、貧富皆辨之於心~史賓塞(Edmund Spenser) 第65天 人生中沒有那件事是有其意義,除非你給它設定 意義。人之異於其他生物,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能夠給 發生的任何事情設下樂觀或悲觀的定義。 有些人就是忘不了過去的痛苦,從而說道:「因 為這件事,從此我絕對不再付出愛心,也絕對不再多 管閒事了。」然而卻另有些人會改變想法,賦予這件 事積極的定義:「雖然我受了委屈,可是今後我會更 留意別人的需求。」或是「由於我痛失孩子,因此要 更加努力,使這個社會變得更加安全。」 不管發生什麼事,我們每個人都有賦予那件事積 極意義的能力,只要你願意重新詮釋過往的經驗,整 個人生就會有革命性的改變。 -------------------------------------------------- 本文出自:巨人的腳步 作者:安東尼.羅賓(Anthony Robbin)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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