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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udlongsky
2008-02-26 22:13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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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麻煩幫我解答以下行政法的問題! 拜託囉~~~ 1.行政行為應具有明確性,下列那一項標準不可以作為判斷行政行為是否明確的標準? A.可理解性 B.可裁量性 C.可預見性 D.司法可審查性 這題答案是B,不過我不太懂為什麼B不行? 有法條依據嗎? 2.下列何者屬委託行使公權力之情形? A.市政府委託民間拖吊業者,對違規停放車輛進行拖吊 B.私立學校對學生發給畢業證書 答案是B,但 A 的答案不是也可以嗎?? 感謝各位大大回答~~ 祝大家金榜題名!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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