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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khlove
2008-01-13 23:05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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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幾個詞語 到底 『吊扣』 『吊銷』 『註銷』 『繳銷』的差異是在哪裡? 什麼樣的情況之下才會出現? 可以麻煩知情的大大指點我一下嗎? 奉上我的感激一個月份,謝謝 以下引用至知識+ 吊扣就是還是有效力的.只是說要等到時間到再還給你~必須到監理處領取~~ 吊扣期間視同無牌照或是駕照~~如果被抓到.那麼就會由吊扣轉吊銷 吊銷那就等於都沒有~~再等到日期滿~~再去重新領牌或是考駕照 那麼吊銷駕照~等於都沒有~等日期一到~再去考駕照 註銷牌照~等於都沒有~~再去重新領牌及驗車~通過再給行照~~ 若是裁罰被吊扣~~期間未按照規定繳交~~由吊扣轉吊銷或是註銷喔~~ 請問一下各位,這個說法是正確的嗎?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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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2900
2008-01-13 23:16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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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吊銷)的情形
如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第21條第1項第5款機車除罰6000元小型汽車罰9000元之外 需當場禁止其駕駛.並吊銷駕駛執照.(駕照必需重考) 二(吊扣)的情形: (1)半年內被記違規點數達六點需被吊扣駕照一個月 駕照需繳回監理站接受吊扣 一年內因記點被通知吊扣駕照二次再犯有記點之違規項目 將被吊銷駕照一年(一年期滿後重考) (2)將駕駛執照借供他人駕車 第23條第1款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 允許無駕駛執照之人.駕駛其車輛 第23條第2款 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 不依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經再通知依限參加 講習逾期六個月以上仍不參加第24條第3項後段 吊扣駕駛執照六個月 三(扣繳)的情形: (1)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小型汽車或機器腳踏車 第21條第1項第4款機車除罰6000元小汽車9000元之外 並當場禁止其駕駛.駕駛執照應扣繳之. (2)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 第22條第1項第7款除罰1800元之外 並禁止其駕駛.駕駛執照應扣繳之. (得依身份證及最近照片即時換領新駕照需繳駕照費) 四(註銷)的情形 (1)職業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參加駕駛執照審驗 第26條 除罰300元之外逾期一年以上者.逕行註銷其駕駛執照. (2)經監理站通知繳回執行吊扣而不繳回者逕行註銷駕駛執照 (3)駕籍上罰款太多未繳不予處理者逕行註銷其駕駛執照 五(繳銷)的情形: 自認為牌照號碼不雅或不喜歡可繳銷後重領 新牌照但需重新驗車重新申領牌照 引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607121810544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120502592 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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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2556525565
2008-01-29 10:47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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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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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1104
2008-02-01 21:32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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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用很多
謝謝幫忙^^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