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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12340883
2007-12-08 20:01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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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對於公務員關係需具備要件之敘述,何者有誤?(A)外國籍者均不得擔任我國之公務人員 (B)受禁治產,尚未撤銷者,不得為公務人員 (C)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不得為公務人員 (D)經合格醫生證明有精神病者,不得為公務人員 B、C、D沒啥問題,但是A為什麼錯呢 希望知道的大大可以幫忙解答一下嗎? 謝謝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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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ellin
2007-12-08 20:14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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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28 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所以選項A有"均"字就錯了,因為是有可能的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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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celyn414
2007-12-08 23:40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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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其實我們政壇上有一些人就有雙重國籍的問題....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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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udlongsky
2007-12-09 09:12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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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法律的選擇題!
陷阱真的是很多! 常常就一個字改掉而已! 沒有熟讀條文的話, 真的很容易出錯! 真是的`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