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編輯
okchris
2007-09-14 22:11 |
樓主
▼ |
||
x0
你認為他會再犯嗎?若再犯案,誰該負責?參考新聞網頁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14/8/kizv.html 請隨意發表感想 謝謝! x1
|
引用 | 編輯
moder97
2007-09-14 22:32 |
3樓
▲ ▼ |
他會不會再犯?面對尚未發生的事情實在難以下定論
不過就理想上來看,他在獄中的表現似乎可以讓人有相信他已經改過的決心與成效,尤其面對先前8次申請被駁回的窘境,基本上他應該是不會再犯,畢竟他好不容易脫離了獄中那被人囚禁的生活,何苦再回去蹲到生命結束?! 就算他再獄中的良好表現只是一種假象,也就是說純粹是為了要能夠出獄再做壞事而故意表現良好,這樣的情況也不是不可能。但是也因為如此,法務部要求他帶上電子監控器以防萬一,而且當地員警也會不定時的在他的住所巡查。基本上就是要做到即使人真的是有劣根性,也希望透過外在的規範讓人將劣根性無處發展。 我是認為,題目如果改成「當華岡之狼出獄後,若再犯案,誰該負責?」或許更能激起討論的空間!而且也是比較現實面!! x0 |
引用 | 編輯
思誠
2007-09-14 23:57 |
4樓
▲ ▼ |
雖人性本賤,但是賤的未必只有加害方,被害者可能也是犯賤的
基於上述理論,我投下與多數人的意見相左的一票 如果群眾要求再犯的期望值這麼高,如何鼓勵更生人更生? 就好比襲胸十秒鐘判沒罪,那摸九秒八秒的就會有藉口開脫了,這就是群眾的期望值 雖人性本賤,但是怎麼賤也比不上後天失調的教育 在一個扭曲不正常的成長環境下成長,只不過是加速賤性的成長而已 若要人不賤,就得給他機會給他正常的環境 為什麼你不會而他會,只是環境造成的,如此簡單! x0 |
引用 | 編輯
喵SAYA
2007-09-15 11:00 |
14樓
▲ ▼ |
我個人認為 他應該不會再犯
他申請假釋8次 都被打回 這次才過~ 我想他應該心裡也有個底 不好好重新做人 那後果應該會更慘吧@@ 而且這陣子 大家焦點都會在他身上 希望他能好好做人 x0 |
引用 | 編輯
wjh
2007-09-15 12:38 |
18樓
▲ ▼ |
其實,我對他會不會再犯?真的不想去臆測,因為,如果,他真的是誠心悔過,出獄後決定洗心革面,那他的假釋獲准是合理的,畢竟,他已在獄中待了很長一段時間。
但如果他本性不改呢?那他的假釋獲准,將是治安上的一大隱憂,在歷經無數次的假釋申請被駁回,恨意不可能沒有,但為了有好的表現,才能有機會提假釋,所以,他也許把恨意包裝了起來,而且,他智力不差,要騙獄方應該不成問題。假釋獲准,回到社會,聽說他要回花蓮從事農耕,政府雖有配套措施,但真的能防止嗎?當恨意一起,他的手段是否會比以往更兇殘,以報當年之仇。 x0 |
引用 | 編輯
world2007
2007-09-15 16:50 |
19樓
▲ ▼ |
我今天看到一篇新聞
那女主在25歲時 被他性侵 現今31歲 男友因她被強暴 離開她 她不敢結婚 認識異性 此狼快樂地假釋 又有誰能瞭解 被牠傷害過的女性 已活在地獄 x0 |
引用 | 編輯
狐狸去釣魚
2007-09-15 17:18 |
20樓
▲ ▼ |
8次 申請假釋被駁回
先生~你很急著出來喔? 電視上提到 他認為 外面的鳥可以自由飛翔 他卻不行.... 因為 鳥沒犯罪阿!! 出來後 要地檢署"輔導"員警加強注意 這也是社會成本 只能希望 他是真的有心向善 因為我是投2 x0 |
引用 | 編輯
torture
2007-09-15 18:24 |
21樓
▲ ▼ |
呵...看到那些報導,我只想說....為什麼要放這種人出來
而且,怎麼可能不會再犯 如果再犯了,繼續關嗎? 為什麼不直接處以死刑 台灣啊...現在一直講人權,結果卻讓那種該死的人得以假釋 該不該讓他假釋,有沒有先問過被他性侵且有被報導出來的受害人的意見? 那種人只會讓人覺得氣憤,根本不該同情他 x0 |
引用 | 編輯
Cora
2007-09-15 19:27 |
22樓
▲ ▼ |
剛剛看到電視了
他的鄉親們都很歡迎他回來 還說他從小就很乖~~~ 這時我就想....小時後乖?那他未啥還會犯上37起案件呢.... 這對女孩子們來說...不是說希不希望他假釋...有沒有悔過~~ 而是...害怕自己會發生什麼事情~~ 以及...被他用的心靈創傷的女孩們該怎麼辦呢??? EX 說白點~~~當你知道旁邊站著一位強暴犯,你會安心嗎? x0 |
引用 | 編輯
arelier
2007-09-15 20:26 |
24樓
▲ ▼ |
下面是引用cheicky於2007-09-15 19:33發表的 : 把屠刀往他自己的身上砍幾刀,那屠刀放下的那一剎那~ 他會成佛的~ 他那號稱40幾起(有指認的37起、自訴40幾起、警方研判超過40幾起很多)的受害人 也安心了~ 他成佛;受害者安心~ 嗯~~~~ 滿不錯的~~~ x0 |
引用 | 編輯
sang
2007-09-15 22:13 |
27樓
▲ ▼ |
下面是引用Cora於2007-09-15 19:27發表的 : 37件,就可能影響37個家庭,37對夫婦 如果一家有2個小孩那麼 他已經影響了 37*4 這麼多人的幸福日子 太可怕了 而且昨天的電視台也說至少一位受害者 至今(12年)都十分害怕男人,也因此不婚 她目前已經37了~ 這樣的損失不知道如何來賠 此種連續犯罪者(強暴犯)是不是可以比照回教 公開處決 x0 |
引用 | 編輯
羽小柔
2007-09-16 04:38 |
28樓
▲ ▼ |
我覺得會耶!!
之前新聞報導一個性侵害的神父還什麼...忘記了 他也不是被報導再犯嗎!? 這種會性侵or做出一些猥褻動作的人 要改的機率 很小吧!!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