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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wkimo
2007-05-12 19:08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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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就當做送他啦!
用500認識一個人的人格!便宜啦! 有些人是被騙了上百萬才學到教訓的! 所以500元不還~我覺得你算是看清一個人的良心在哪啦! 去報警的話! 跑法院 跑檢調 作筆錄 夠你跑好多天的了!(要不要請律師呀)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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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亞人
2007-05-12 19:32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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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wxwkimo於2007-05-12 19:08發表的 :那妳送我500快好了?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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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by5210
2007-05-12 21:09 |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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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wxwkimo於2007-05-12 19:52發表的 :還真的有點像米克的說......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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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h
2007-05-13 00:18 |
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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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向對方要了,對方還是不還,那最後的方法,也是逼不得已的方法,就是找討債公司,所以,樓主,如果你的非要對方還你五百元,而對方又不肯,而找警察處理,警察先生可能也只是口頭告之欠錢的對方而已,不然,你去法院告對方債務不履行,不過,法庭審理過程曠日費時,我看還是找討債公司好了。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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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_Q
2007-05-14 01:44 |
1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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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我想只能認了吧!!
就是會有人借錢不還 就算有錢也不見得會還阿 哪像我...三年前把2萬元借給認識5年多交情不錯的同事 ㄟ~~ㄟ~~那可是很相信他的為人才借他的 阿知...一個月 沒還 二個月...也沒還 三個月...一聲不響的就離職了 我曾開口要他多少還些 但他都說沒錢 有錢早就還妳啦!! 唉唉~打電話要了好多次 一毛也沒要到 七刀~沒錢還上酒店 把妹 真是XX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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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rlxp
2007-05-14 20:43 |
1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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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樓主你在借錢給別人時,為何不先考慮清楚?
我想這次對你算是不錯的經驗,損失500塊讓你學到不應該隨便借錢給別人, 不要像我一些朋友,替人做保,結果人跑了~損失的是幾百萬! 你花這個小錢買到這個經驗算是很划算的了!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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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亞人
2007-05-14 22:53 |
1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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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garlic於2007-05-14 19:59發表的 : 其實我再這裡混蠻九(數位) 所以這裡版主都知道我打字不會修改 哈~ 習慣就好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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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wkimo
2007-05-15 06:35 |
1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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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賽亞人於2007-05-14 22:53發表的 : 乖喔~ 知錯能改~ 就是乖小孩~~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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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ter
2007-05-15 20:12 |
1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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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wxwkimo於2007-05-15 06:35發表的 : 美女副版大,我來跟您自首..因為我唸錯字了..請看我那一篇.. 是不是,我也能得到您的讚同.. 有借有還才算得上是"江湖道義"..您說對嗎~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