彗星的命名

Home Home
引用 | 編輯 fen
2005-03-12 15:29
樓主
推文 x0
自1995年起依照1994年8月24日IAU於荷蘭海牙的大會決定修改彗星的命名規則為以發現年代後隨大寫英文字母及數字代表,如1995 A1。其第一個英文字母依發現時的月份給定,共有A-Y(J不用,以免和I混淆)24個字母依每月的上下半月填入。數字按該半個月內發現的順序填入1、2、3、、、、等數字。按照新彗星的性質於名字前加以標示,週期彗星(指週期小於兩百年或者有不只一次的近日點通過被確認)以「P/」為首,若為已消失的週期彗星則加「D/」。非週期性彗星則加「C/」。若無法算出該彗星有意義的軌道,則加「X/」。若是小行星被誤認為彗星,則在名字前加加「A/」。若彗星藉觀測通過遠日點確定週期性或是被觀測到回歸,將由IAU的小行星中心指定序號,冠於「P/」或「D/」前。例如哈雷彗星為1P/1682 Q1。如果彗星碎成好幾片則在名字後面加上-A、-B、-C以區別碎核。 IAU同時也保留以發現者的名字來命名的傳統。不過人數限制在兩名以內。

本文轉載自http://home.dcilab.hinet.net/lcchen/511qch16.htm

獻花 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