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61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lueyleu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已配載的衣物中的回收是指賣回給購物中心嗎?
在我的衣櫃裏,已配載的衣物中的回收是指賣回給購物中心嗎?
比如我當初用50雅幣買,按回收後會退回我50雅幣嗎?
還是無價給購物中心?我一個雅幣也得不到。


我原以為我的人生會按著計畫一路走下去
A之後就是B   B之後是C   C之後是D
可是到了C   卻過不去了

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8-11-23 01:29 |
garlic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創作大師獎 社區建設獎 創作大師獎-2
頭銜:^^                 ^^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數位造型
推文 x235 鮮花 x102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回收的商品必須在購買後一個月內回收才會退錢哦,而退的錢是依照天數的比例,比如你今天買的,明天回收,那系統會退給你商品價的9折再乘以 29/30 的錢. 表情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1-24 19:52 |
lueyleu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原來如此,感謝你的回答。


我原以為我的人生會按著計畫一路走下去
A之後就是B   B之後是C   C之後是D
可是到了C   卻過不去了

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8-11-29 13:22 |
moe83614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喔喔 捰第一次聽到 感謝

路過喔 XD 也學到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固網公司 | Posted:2009-01-13 19:42 |
游擊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11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也是
以前回收半天也得不到半毛錢
我妹還說有
原來是一個月呀
感謝


沒有不可能
好就是壞
壞就是好
世界上
沒有真的是非對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1-16 21:43 |
garlic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創作大師獎 社區建設獎 創作大師獎-2
頭銜:^^                 ^^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數位造型
推文 x235 鮮花 x102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小技巧:寄送給別人再轉寄自己就能退給你商品價的9折再乘以 29/30.(判定時間會歸零重算).


表情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1-16 21:58 |
游擊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11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那可以得更多錢
敢謝感謝
祝恭喜發財


沒有不可能
好就是壞
壞就是好
世界上
沒有真的是非對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1-21 18:2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609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