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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gt
2012-10-24 06:35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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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白是指自願供述不利自己的犯罪內容
認罪請參閱98台上5289 (三)所謂「認罪」,英文稱之為「plea guilty」,即被告請求就檢察官起訴之某罪名為有罪判決之意,而所謂「協商」,英文稱之為「plea bargaining」,即被告請求就所認之罪議定刑期之意,兩者均屬被告欸直接對於發生刑事實體法效果之「罪」與「刑」所為之意思表示,其間並不以「事實」或「證據」作為必要基礎,故「認罪協商」中之「認罪」,與被告自白犯罪迥異,自不能望文生義任將此之「認罪」解為「承認犯罪」。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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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tungtw
2012-10-28 21:46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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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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