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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窗問拾得
2011-11-13 22:40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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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確定你的狀況,但有可能可以透過聲明異議主張有違反強制執行法第122條第2項規定之情形(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保險給付或其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
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不得為強制執行) 趕快把相關資料帶著去請教律師吧,下面是免費諮詢供參: http://59.120.201.217/legal/online.aspx 另外各縣市政府也有提供類似諮詢,保重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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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aina
2011-11-15 22:56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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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是被法院民事執行處扣押1/3薪資或是行政執行處之命令扣押?但不管是哪個單位你都可以向後者要求併案處理,這樣就不會重複扣押你的薪水了.... 若你還不明白...你可以打電話到台北行政執行處或板橋’士林問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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