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民法法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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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men6240
2010-12-16 23:17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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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將其所有機車 1 部,寄託於乙處,乙擅自將之以價金新臺幣 3 萬元讓售給知情的丙,並將該車交付給
丙。下列有關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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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xox789uouo
2010-12-17 08:39
1樓
  
不好意思,是我想太多了,謝謝各位大大的指正。
是民法170條,無權代理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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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sierfa
2010-12-17 09:28
2樓
  
小的覺得好像是判斷債權行為的成立要件以及物權行為的效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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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pinkrabbit
2010-12-17 09:58
3樓
  
買賣契約有效,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
乙未經甲的同意,也就是無權代理,無權代理對於本人是效力未定。
所以債權行為有效,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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