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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90680
2010-08-04 20:02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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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
2010-08-05 17:24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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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覺得我不知法律而犯法應該不算犯罪。因為我根本不知道這有犯罪。
後來看書才說不管你知不知道,犯法就犯罪了。因為你活著基本上就是不會觸法。會觸法一定就是你的行為有問題,有問題就罰,罰了你就會體認到你被罰的原因,只能說算你倒楣。 而民法意思能力也差不多吧。你會動作是因為你照你想的去做,而發生了你所不願發生的事,法律規定你要負責你就要負責,管你知不知道,了不了解。 通常這要看刑法16條. 很多事都要順著法條去理解。不是自己怎樣想就可以。考試時也不能說我不知道法律有這樣的規定所以不能算我錯...。這跟你提的問題很類似。參加考試跟活在台灣,都有一個法規範在。 不知道法規範是你主觀的錯....。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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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rfa
2010-08-07 09:10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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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跟樓上大大有不同的看法:
1.因為你活著基本上就是不會觸法。會觸法一定就是你的行為有問題,有問題就罰,罰了你就會體認到你被罰的原因,只能說算你倒楣。 →活著就不會觸法,這樣的說法好像是說法律不罰『不作為犯』;有問題就罰,好像在說法律沒有阻卻違法事由;被罰只能自認倒楣,好像是說萬一被罰以後,沒有救濟管道。這樣的說法好像有點不夠周全。 2.而民法意思能力也差不多吧。你會動作是因為你照你想的去做,而發生了你所不願發生的事,法律規定你要負責你就要負責,管你知不知道,了不了解。 →這裡好像是以過失為例,但是過失與有無意思能力沒有絕對關係吧? 3.通常這要看刑法16條. 很多事都要順著法條去理解。不是自己怎樣想就可以。考試時也不能說我不知道法律有這樣的規定所以不能算我錯...。這跟你提的問題很類似。參加考試跟活在台灣,都有一個法規範在。 不知道法規範是你主觀的錯....。 →刑法16條是有關錯誤的規定,認知錯誤跟有無意思能力也沒有絕對的關係吧?我不知道考試的規範,不能得到我沒有意思能力的結論吧? 1.小的以為,樓主的問題應區分為兩部分: 樓主要問的應該是從民法上意思能力的效力;樓主舉例的是刑法上過失或錯誤的問題。 那樓主要問的是民法的問題還是刑法的問題呢? 原則上民法上的問題不會發生犯罪的結果,只會發生民法上的義務。那民法上的義務要 不要稱為犯罪,可能還有待商榷。 2.意思能力與主觀過失或錯誤是三個不同的概念,是不是請樓主再斟酌一下題目?? 以上是小的胡說的,敬請指導~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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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o379
2010-08-08 09:55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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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意思能力:
無行為能力人有意思能力嗎? 限制行為能力能有意思能力嗎? 行為能力人就一定能了解其本意嗎? 民法中的意思能力並非刑法意思能力等同! 其意思能力,大大應該是要判斷行為人的認知能力為何,才能判定是否有無意思能力。 例如:A店員向未成年正常人乙子兜售5萬元電腦,乙表示要購買,但錢不夠須向家長拿錢,但甲家長不准他買,是否成立買買契約? 可能成立,也可能不成立(在此不提)。 乙子在這裡的行為是有認知的且有意思表示能力要購買電腦。 倘若乙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或是無行為能力人,是否知道自己真正的在行使購買能力(意思表示能力)。亦或只知道回答好,而不知道真正購買的意思呢!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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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46636
2010-08-16 11:32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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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6條:
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 不可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 前段就是令人有嚼味的感覺 有何正當理由: 裝傻 喝醉 喀藥 ? 以上刑法第19條第3項有明文規定 1.把自己當成罪犯去想就知道了 例如:我喝醉了 所以不知道我打了人 前題下你可以不喝呀 2.老人癡呆 因疾病造成的原因 等 這在醫學上稱為退化或是中風後的後遺症 連醫生都無法避免 所以呢 想一想吧 以上個人淺見 不對之處請前輩們指教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