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編輯
yang0629
2010-06-10 02:40 |
樓主
▼ |
||
x0
大東海公布~從99年地方政府三等四等特考共同科目法學緒論不考了~改考地方自治法規(含地方制度法和財政收支劃分法).....這是真的嗎?http://www2.donhi.com.tw/News/111/99060903.pdf x0
|
引用 | 編輯
wumei0905
2010-06-10 09:15 |
1樓
▲ ▼ |
剛才上了考選部的網站,裡頭是沒有您po的資料,所以,您聽聽、看看就好,不用太相信
! 理論上,如果要改科目,最少會提早一年公告,當年度,理論上,是不太可能更改的!請不要自己嚇自己,也嚇別人! 如果您還是覺得不安心,可以上考選部的po問題,這樣,您的問題也解決了,也幫忙日後查詢的人! x0 |
引用 | 編輯
okdkerwado
2010-06-10 17:52 |
4樓
▲ ▼ |
多謝大大的分享!!!
x0 |
引用 | 編輯
lilychen2064
2010-06-10 20:49 |
5樓
▲ ▼ |
感謝分享~~~~
x0 |
引用 | 編輯
遊牧民族
2010-06-11 07:49 |
6樓
▲ ▼ |
這是真的,林清老師昨天上課說的,他說草案甚麼都通過了,就等八月正式公布。
別想這麼多,考試的改變對每個人都會有衝擊,不是只有你,所以專注於眼前的高普考才是真的。 x0 |
引用 | 編輯
wumei0905
2010-06-11 09:32 |
7樓
▲ ▼ |
不是改改,而是在法學知識裡頭,多了『地方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而不是獨立出出,是包含,所以,不要自己嚇自己了!
x1 |
引用 | 編輯
down
2010-06-22 15:01 |
8樓
▲ ▼ |
雖然是法緒的考題變廣,但考選擇題就是每一題都會有影響…
話又說回來,財劃法不是還沒通過嗎?要麼考丫? 地制法可能要多看幾眼了… x0 |
引用 | 編輯
nell960131
2010-06-22 16:36 |
9樓
▲ ▼ |
謝謝您的分享唷!!!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