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鞭刑現場!!! 超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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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tseng
2010-04-11 07:54
樓主
推文 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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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3
引用 | 編輯 達人奇兵
2010-04-11 08:24
1樓
  
皮開肉綻........只能用慘不忍睹來形容 表情
這可能會讓犯罪者更有恐懼心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豪仔
2010-04-11 08:46
2樓
  
台灣也來實行好了
強姦犯要打前面 表情

獻花 x2
引用 | 編輯 andyf
2010-04-11 08:55
3樓
  
的確,現在台灣有些罪犯根本不怕關,
出來後照犯不誤。
應該是累犯滿三次就給他狠狠來個鞭刑,
看他以後敢不敢再犯!

獻花 x2
引用 | 編輯 tseng
2010-04-11 09:24
4樓
  
下面是引用 豪仔 於 2010-04-11 08:46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台灣也來實行好了
強姦犯要打前面 表情
我同意!
舉雙手贊成!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leochen
2010-04-11 09:26
5樓
  
所犯何罪?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liujenha
2010-04-11 09:38
6樓
  
真是慘不忍睹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小心大咬
2010-04-11 10:19
7樓
  
舉雙手 雙腳用力給它贊成 表情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張成功
2010-04-11 10:53
8樓
  
是阿..
我也舉雙手贊成
台灣的社會風氣真的需要來個鞭刑
嚇嚇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人
表情

獻花 x2
引用 | 編輯 leochen
2010-04-11 11:17
9樓
  
又不知道他犯何罪...表情
(PS: 以前曾聽過"以前連xxx口香糖都要鞭".)
喜歡的話,可以建議"aa",凡是發文少於 300 篇的,一律鞭刑伺候,少一篇就鞭一下. 表情

中國古時候也有阿.
還不是"有辦法的人就沒事...,反而好人受冤時更淒慘".

獻花 x2
引用 | 編輯
2010-04-11 12:54
10樓
  
下面是引用 tseng 於 2010-04-11 09:24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我同意!
舉雙手贊成!

me too表情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2010-04-11 12:56
11樓
  
下面是引用 leochen 於 2010-04-11 11:17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又不知道他犯何罪...表情
(PS: 以前曾聽過"以前連xxx口香糖都要鞭".)
喜歡的話,可以建議"aa",凡是發文少於 300 篇的,一律鞭刑伺候,少一篇就鞭一下. 表情

中國古時候也有阿.
還不是"有辦法的人就沒事...,反而好人受冤時更淒慘".

2樓說的不太可能是冤獄表情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rickyspace99
2010-04-11 14:15
12樓
  
人權是遵守法律,自愛的人享有的權利。對於強姦犯,不尊重女性又管不好自己的鳥,應該多鞭幾下。 表情 表情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cedric20214
2010-04-11 15:19
13樓
  
鞭刑對台灣人應該不錯耶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shawn2424
2010-04-11 16:20
14樓
  
這真的是生不如死..
台灣為何不效仿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pon63
2010-04-11 16:27
15樓
  
我也贊成...對於重犯(蓄意強姦.殺人)要重型或鞭刑...
對於連續慣犯要加重鞭刑並提供照片...才有嚇阻作用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雪狼之星
2010-04-11 16:30
16樓
  
下面是引用 leochen 於 2010-04-11 11:17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又不知道他犯何罪...表情
(PS: 以前曾聽過"以前連xxx口香糖都要鞭".)
喜歡的話,可以建議"aa",凡是發文少於 300 篇的,一律鞭刑伺候,少一篇就鞭一下. 表情

中國古時候也有阿.
還不是"有辦法的人就沒事...,反而好人受冤時更淒慘".

會嚇跑一堆人吧= ="
再說...本狼一定跑第一表情

獻花 x3
引用 | 編輯 di1127
2010-04-11 18:11
17樓
  
不是有人要廢死刑嗎
我覺得可以改成每年鞭一次來換不要死刑
怎麼執行鞭刑呢
就讓被害人來執行
這樣應該也算另一種平衡吧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豪仔
2010-04-11 19:27
18樓
  
下面是引用 leochen 於 2010-04-11 11:17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又不知道他犯何罪...表情
(PS: 以前曾聽過"以前連xxx口香糖都要鞭".)
喜歡的話,可以建議"aa",凡是發文少於 300 篇的,一律鞭刑伺候,少一篇就鞭一下. 表情

中國古時候也有阿.
還不是"有辦法的人就沒事...,反而好人受冤時更淒慘".

看他鞭那麼多下 一定沒嚼口香糖那麼單純
台灣先從貪官污吏、濫權公僕、殺人魔、強姦犯開始實施就好
不只屁股 看他們用哪裡犯罪就加鞭哪邊 比如嘴啦、手啦....
判幾個月就鞭幾下就好 自首可以減少 上訴失敗則要加重
法官、檢察官、律師、警察...導致偵辦缺失遭到糾正
還有民代、議員、立委取消言免權 胡說八道的也都要通通抓去鞭
看還有誰敢死不認罪 想當假公僕的表情

論壇該鞭的是廣告會員、一日會員、色情會員...吧
不過aa應該會選擇直接蓋布袋表情

獻花 x2
引用 | 編輯 阿源師父
2010-04-11 21:10
19樓
  
有辦法的人先鞭刑
鞭死他
鞭到他沒辦法 表情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阿源師父
2010-04-11 21:14
20樓
  
下面是引用 di1127 於 2010-04-11 18:11 發表的: 到引言文
不是有人要廢死刑嗎
我覺得可以改成每年鞭一次來換不要死刑
怎麼執行鞭刑呢
就讓被害人來執行
這樣應該也算另一種平衡吧


沒錯
我相信這種生不如死的恐懼
犯人一定會受不了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vin641204
2010-04-11 21:45
21樓
  
下面是引用 leochen 於 2010-04-11 09:26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所犯何罪?
約莫12、3年前吧!!一個美國的年輕人在新加坡拿著鑰匙刮花了好幾台車子被判處鞭刑,柯林頓還要求新加坡豁免其刑
結果新加坡不賣老美面子,狠狠的編了這個年輕人好幾下(而且不是一次鞭完,分次鞭)。我們的法務部有研究是否要引進,但考量到某些因素而作罷。其實法律與刑罰擺在那邊只是給民眾知道說違反公眾或個人法益,會受到的處分是甚麼,充其量只是個「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僅供參考而已。正如一句古諺「飽暖思淫慾、飢寒起盜心」,不管社會富饒貧寒,古今中外都會有犯罪行為的發生,重點在於人有沒有把自己當人看(就不會去做一些禽獸不如的事情),把別人當人看(就不會有強凌弱大欺小,或是強˙迫他人做他不想做事情等等的現象發生)以及願不願意去扶助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減少人想做傻事的動機),這樣對社會的治安才會有所改善。如果沒有,就算以後死刑都用sng現場播放,或者遊街示眾之後拉到凱達格蘭大道凌遲、拖去淡水河浸豬籠,會犯罪、想犯罪的人還是一樣會犯罪。

獻花 x2
引用 | 編輯 hjswsh
2010-04-11 22:23
22樓
  
對作奸犯科的人
真有嚇阻的作用
看誰還敢把監獄當飯店住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天空的星星
2010-04-11 22:57
23樓
  
真是太可怕啦~~
還好我是台灣人~幸福…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修竹
2010-04-14 11:20
24樓
  
有趣喔 表情

誹謗罪:掌嘴 表情

竊盜、暴力犯:鞭手腳 表情

強姦犯:鞭下體 表情

貪污犯嘛......罰吞錢 (再吐出來)   表情 表情


詐欺犯嘛......總是欺騙人,把人耍得團團轉.......
所以,罰他每天就地轉圈圈 表情

這樣他每天只會傷腦筋.....表情 ....保證沒心思再騙人了.....表情



表情  

........

武則天喔....是沒有啦......不過.....十幾年前倒是有人戲稱奴家是...."女暴君".....表情  

現在.....溫柔得像 "雅子妃"咧表情

獻花 x3
引用 | 編輯 shiaoru1
2010-04-15 11:12
25樓
  
慘不忍睹慘不忍睹 表情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wcs099
2010-04-16 21:58
26樓
  
皮開肉裂,坐下都痛! 表情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bugatti1024
2010-04-22 19:49
27樓
  
不是聽說在新加坡連亂吐口香糖就會被罰鞭刑嗎?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韩轩
2010-04-26 19:53
28樓
  
表情 太恐怖了.......看了怕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weng3185
2010-04-28 21:08
29樓
  
慘不忍睹,滅絕人性
(誰叫他犯罪)
大家一定這樣想

獻花 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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