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男蟲織美夢 騙財騙色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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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7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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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男蟲織美夢 騙財騙色遭起訴
更新日期:2009/01/07 04:34 電子報 蕭博文/台北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107/4/1cjya.html

網路男蟲楊子傑佯稱美商公司投資顧問,在網路上結識受害女子,但兩人交往僅五月後,良人竟然變狼人。楊某不僅以投資為名,前後盜領受害女子存款廿七萬餘元,還對女子飽以老拳,讓女子人財兩失,更因此對愛情產生恐懼感。檢方昨日依傷害、妨害自由、恐嚇等罪嫌將楊某提起公訴。

調查指出,楊姓男子犯有妨害性自主前科、身材高壯、頭髮微禿,卻擅於以甜言蜜語吸引女網友與之交往,再以投資為名向女網友敲詐大筆金錢,受害女子不計其數。

楊子傑去年化名「李堉其」透過網路交友結識本案受害女子,並佯稱自己在美商公司擔任投資顧問,非常熟悉操作金融商品獲利,此外又展開溫馨接送情,讓受害女子以為找到如意郎君,卻步步踏進楊某所設下的溫柔陷阱。

楊某與受害女子交往五月後,向受害女子謊稱,因在投顧公司工作無法以本人名義買賣股票,要女子開立銀行帳戶並申請五十萬貸款以供投資。

去年七月廿九日,楊某得知銀行已核撥貸款廿九萬進受害女子帳戶,再度佯稱要存進廿一萬補足貸款不足之處,約女子見面後騙取帳戶提款卡及密碼,前後趁機盜領廿七萬元。

受害女子旋即接獲銀行簡訊通知,得知大批存款遭領,要求楊某同赴警局說明,但楊某擔心東窗事發,逼迫女子簽下委託領款同意書,但女子不從竟遭楊某飽以老拳,又被威脅簽下切結書,表明身上的傷是因遭搶匪毆打與楊某無關。

受害女子案發當天不僅存款被盜領,還被楊某毆打,隨後又被楊某帶回住處性侵,但檢方認為受害女子飽受折騰後,還願意留宿楊某住處進而發生性關係與常情不符,認定性侵部分罪嫌不足,僅就傷害、妨害自由、恐嚇、以不正方式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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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bruce1245200
2009-01-07 23:35
1樓
  
這種人為什麼不直接給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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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dddyang
2010-12-09 23:14
2樓
  
楊子傑現在大陸,請問要如何做才能證他受到法律的嚴懲呢?請樓主幫幫忙喔,謝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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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dddyang
2010-12-09 23:19
3樓
  
楊在大陸用在台灣詐騙的類似手法騙女生錢財,也騙台商台幹的錢財,幾乎是將詐騙作為事業在經營!如此人渣丢尽了台灣人的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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