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錄影DVD和妨礙秘密罪

Home Home
引用 | 編輯 ChuFeng
2008-12-19 16:34
樓主
推文 x0
男女朋友或是夫妻之間雙方同意的前提下自拍了做愛的DVD或是裸照, 請問若只是自己觀賞, 或和同性朋友一塊看, 但沒有散播出去, 這樣子有觸犯妨礙秘密罪嗎?

若是電腦壞了送修, 不小心將裸照被外人竊取而外流的話, 那送修電腦的那個人有犯罪嗎?

若是那個人將三點部位打上馬賽克, 再寄給其它人的話, 有觸犯妨礙秘密罪嗎?

以下是參考的法規:
刑法第315 條︰無故開拆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finalos2
2008-12-19 21:56
1樓
  
您提出的問題,分答如下:

一、不構成§315-1條之妨害秘密罪
    因為本條處罰行為,是「無故」以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之行為,
    但本案中,係徵得當事人同意下錄影,故不構成犯罪。

二、若送修的人是故意將該資料外流
    如果是故意將電腦資料外流,那有可能構成刑法§318-1 洩漏利用電腦知悉持有秘密罪,
    也就是說,送修的人洩漏電腦內他人秘密,而成立本條之罪刑。

三、一樣會成立刑法§318-1罪
    重點不在於是否將第三點打上馬賽克,而是行為人將他人電腦內之秘密洩漏,即應與處罰。

獻花 x2
引用 | 編輯 ChuFeng
2008-12-20 13:00
2樓
  
謝謝finalos精心的講解, 我想重想在於意圖下的行為用意為何! 而非只是用行為來判斷!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Spsb
2008-12-23 00:22
3樓
  
其實我在想~如果只討論妨害秘密,那把臉打上馬賽克,三點都不打,是否構成妨害秘密?
我認為還是構成,理由嘛....我還得想想....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chess
2008-12-23 11:00
4樓
  
下面是引用finalos2於2008-12-19 21:56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您提出的問題,分答如下:

一、不構成§315-1條之妨害秘密罪
    因為本條處罰行為,是「無故」以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之行為,
    但本案中,係徵得當事人同意下錄影,故不構成犯罪。

二、若送修的人是故意將該資料外流
    如果是故意將電腦資料外流,那有可能構成刑法§318-1 洩漏利用電腦知悉持有秘密罪,
    也就是說,送修的人洩漏電腦內他人秘密,而成立本條之罪刑。

三、一樣會成立刑法§318-1罪
    重點不在於是否將第三點打上馬賽克,而是行為人將他人電腦內之秘密洩漏,即應與處罰。
第二條 如果主觀不是故意要資料外流呢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vincent.chen
2008-12-28 21:07
5樓
  
我認為"和朋友觀看"也是妨礙秘密!!畢竟!另一主角並沒有同意你給別人看!
同時,受害者(另一主角)也可依民法提出損害賠償!
民法第18條:
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另依刑法第 235   條(妨害風化)也可能成立!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
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
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
沒收之。

而送電腦去修的人,若證明並無犯意!
且已盡自己最大的注意~(因可注意而未注意者,也會有賠償責任)
則以竊取的人(修電腦的人)為犯罪嫌疑人!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finalos2
2008-12-28 22:11
6樓
  
刑法第315條之1之規下如下: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
    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
  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該構成要件所要處罰之行為,係限定在利用工具竊錄他人之活動,
因此,無法從條文得出同為觀賞影片之人亦成立本罪,
若認為「和朋友觀看」也應入罪,係有違罪刑法定主義之嫌   表情

獻花 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