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編輯
debugger
2008-04-17 15:53 |
2樓
▲ ▼ |
我待的公司,上年度沒休完的,可全額累計至今年7月.
若到7月時,上年度的仍然沒休完,才會清掉,沒補償. 基本上,這樣子我也算是夠用了,因為公司平常放假時間 就比一般的公司多幾天...=.= 好幾個以前放假 現在不放假的節日 我們還在放...嘻嘻... x0 |
引用 | 編輯
pooh651112
2008-04-17 16:04 |
3樓
▲ ▼ |
我們有強制休假,若沒有休完就浪費了,非強制休假可以領錢。
x0 |
引用 | 編輯
jazboy
2008-04-17 16:30 |
4樓
▲ ▼ |
我們公司是依照個人到職日起算滿一年之後就會有7天特休假,如果沒休完的話將會補日薪給我們在乘1.33倍=加班耶.....真的好幸福唷.....
x0 |
引用 | 編輯
chilin0203
2008-04-17 17:16 |
5樓
▲ ▼ |
只能保留14天到隔年,其餘換日薪
x0 |
引用 | 編輯
upside
2008-04-18 16:23 |
17樓
▲ ▼ |
之前是說可以使用到下個年度3月份底
但後來改成可以一直累計 因為很多小店人員 因為人手不足 就算有特休也很難放到假 要休個假要事先排好 可能店長也會囉嗦幾句 如果不休 又會浪費掉 白白送給公司 x0 |
引用 | 編輯
amy0110cute
2008-04-18 21:50 |
18樓
▲ ▼ |
我們公司是要求員工休完.但因為公司的原因導致休不完
公司會在年底依日薪一併清算 x0 |
引用 | 編輯
louy
2008-04-19 10:38 |
19樓
▲ ▼ |
我們公司前一年就要自己排隔年的特休假
沒休完你家的事不給錢 大家都很認命了 只有廠長最不要臉 上下班又不用打卡 公出也不用簽外出條 老是沒見到人還有臉說他特休一天也沒請 x0 |
引用 | 編輯
連
2008-04-19 10:46 |
20樓
▲ ▼ |
我們公司啊.........
還沒週休二日之前是按日薪算~ 週休二日之後~ 特休假沒休完是你家的事~ 公司不會有所補貼~ -- 我每一年都休不完 x0 |
引用 | 編輯
gn01686597
2008-04-20 12:10 |
24樓
▲ ▼ |
基本上我們公司是不強迫排休假
但是一個月只能請一天特休假 沒修玩的要看公司對這個員工的印象好不好 好的話,沒修完的可以折換成薪資 不好的話,嘿嘿嘿~當然不給 x0 |
引用 | 編輯
peterchlin
2008-04-20 14:12 |
25樓
▲ ▼ |
我們公司還不錯依照規定給假
就算沒休完還會算錢...這個讚 可是排休要一個月之前 我們的工作忙,常是排了假又消掉 x0 |
引用 | 編輯
錯兵
2008-04-20 22:20 |
26樓
▲ ▼ |
可以累積到下一個年度
但是規定不可以超過一定的時數 如果真的放不完的話 寫簽呈再延 如果再真的忙到無法放假公司又不給錢的話 離職 公司就會乖乖的把你的假換算成錢給你了 x0 |
引用 | 編輯
chaiyuchi
2008-04-21 23:39 |
29樓
▲ |
公司通常可以偷就偷
所以目前公司作風就是 「不強迫排休,沒休完不給薪,不延至下一年度」 上一個公司是 沒休完的話 折合現金(按日薪算) 但有上限 最多只能給五天 但總比目前這個沒有的好多了Q_Q 第二十四條 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 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特別休假公司有准假的權利,而特別休假的追朔期有五年,等哪一天要走的時候,再來看看心情如何,要不要檢舉他,就看當時情況囉=.=b) 公司尚有一個問題呢 雖然表面說 按照勞基法去計算 但未滿一年 絕不給特休 第三十八條(特別休假)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偏偏我們公司 卻是要三年滿才是十日 明顯的坑人 所以哪天想到 也許有可能會去跟他鬧上一鬧=.=+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