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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室哲栽
2008-04-03 20:00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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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律常識and錯誤的法律觀念第一則 正確觀念:「簽名」有效,用「印章」代簽名也有效。 錯誤觀念: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第二則 正確觀念:公司欠錢只能找公司要,不能向個人要。 錯誤觀念: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第三則 正確觀念:刑事案件只有「告訴乃論」之罪,如果和解可以「撤回告訴」結案; 至於大部分的犯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民事和解後,院檢方仍需依法 處理刑案。 錯誤觀念:刑事案件可以和解銷案。 第四則 正確觀念:原則上父債子不用還,夫債妻不用還。 錯誤觀念:父債子還、夫債妻還。 第五則 正確觀念:抵押權必須到地政機關申請抵押權登記,而且登記完成後才能取得抵押權。 錯誤觀念:債務人交給您所有權狀,您就能享有抵押權。 第六則 正確觀念:著作如果具有原創性,不需登記,於著作完成時就享有著作權。 錯誤觀念:別人的著作如果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第七則 正確觀念:刑事案件才有刑罰問題,民事案件無關犯罪,當然沒有坐不坐牢的問題。 錯誤觀念:民事被告也會坐牢。 第八則 正確觀念:協議離婚,除以書面為之並經男女方及二名以上證人簽章外,尚 須至戶政機關辦完離婚登記,婚姻關係才消滅。 錯誤觀念: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後婚姻就結束。 第九則 正確觀念:女兒也好,養子也好,都享有繼承權,而且原則上應繼分和兒子或 親生子女都一樣多。 錯誤觀念:女兒是潑出去的水,沒有繼承權;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 或只能分少一點。 第十則 正確觀念:繼承遺產不但繼承「權利」,同時也要繼承「義務」,因此可能有 利也可能不利。 錯誤觀念:繼承遺產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第十一則 正確觀念:離婚後,子女不一定歸父監護也不一定歸母監護,甚至可交由 適當的第三人 監護。 錯誤觀念:離婚後,子女均歸父親監護。 第十二則 正確觀念:案件必須等「確定」勝訴才算勝訴。第一審或第二審勝訴, 官司不一定會贏到底。 錯誤觀念:只要拿到勝訴判決書,官司就贏了。 第十三則 正確觀念:民事案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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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side
2008-04-05 12:48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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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不錯的訊息 很多法律觀念大家都是一知半解的
由於工作關係 經常會遇到 消保法的問題 很多客戶 都拿 消保法來壓我們 雖然自已也不懂很多 但至少知道一點 PS: 實事求事 請說明該文的 來源 如: 六法全書 第一章 第一節 這樣大家才能去比對 是否為正確 是否還有"但書"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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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730616
2008-05-17 09:27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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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分享的這篇真的不錯,這些觀念常容易搞混,現在看完都一一釐清了說…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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