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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去釣魚
2008-02-19 20:23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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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 隸屬北縣漁港都禁釣 隸屬基隆還可以釣 東北角甚至有免費救生衣 頭盔可以供應使用 蝙蝠洞公園就有一台車 聽說龍洞那也有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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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Redford
2008-02-19 23:47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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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台北縣政府信箱投信申訴!
等待回信!看怎嚜說??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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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Redford
2008-02-19 23:52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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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大家能團結,一人一信去要求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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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TIN
2008-02-20 16:22 |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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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板橋阿輝於2008-02-19 21:07發表的 : 說的好~ 看!!不食人間煙火的大官 政府總是壓制我們釣魚活動~ 也不開放一個合法地方給我們釣魚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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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山豆几
2008-02-20 17:54 |
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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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這次禁釣只因為太多人去找海龍王了 不過好像大都都不是港內低耶...
(不過我在過年前有聽說一件是在港內低在金山那,是當地釣客跟小橘跟我們說低,不過眼睛比較小的我到是沒看這篇報導..)之前的一次大禁釣我有詢問北縣的一些港口的小橘他們的給的進釣理由都不一樣 但都會拿出一張影印+護貝的白紙黑字出來給我看(上面沒有任何章印或公告日期...)內容都是漁港法第18條....等待這次放假 我女友要是肯放我出去海邊走走在看看北縣的小橘會有啥新的禁釣原因 這我剛去查低 感覺上跟以前比好像多了一些東西 (還是我以前眼睛比較小 ) 漁港法 第18條 在漁港區域內,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危害安全及妨礙船舶航行行為。 二、排放有毒物質、有害物質、廢油。 三、排放廢污水或任意投棄廢棄物。 四、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依法公告禁止之行為。 違反前項各款行為之一者,海岸巡防機關應採取適當措施制止之。 漁港主管機關在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情況下,應指定 區域,訂定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不受第一項第四款之限制。 引用於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M0050010 海岸巡防總局 ■ 民眾於港區垂釣、游泳 〈一〉漁港法第十八條規定在漁港區域內不得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及其他妨害漁港安全 或污染漁港區域之行為。 〈二〉違反於港區垂釣、游泳而妨礙漁港安全或污染漁港區域依漁港法第十八條規定,處 行為人或其雇用人新台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輕微者,得予以減 半,並責令行為人或其雇用人限期清除或除去其妨害。 引用於 http://www.cga.gov.tw/coast/left_05/port_06_02.asp 漁港法第18條最後一句話那一段比較有最大的爭議... 是官員因該去做??還是用 不安全 3個字就可以不用做?? 個人觀點 港區作釣是粉安全低 可以躲風浪 有危險發生旁邊的小橘也可看到的 能提供適時的救助 至於漁港法第18條 三、排放廢污水或任意投棄廢棄物。小橘的拿手絕技就是拿著v8把過程錄下來不是嗎??並不是每位釣客都沒有公德心低... 還有哪位好心的大大可以告訴我哪裡可以看的到台北縣的公告的網頁(眼睛小又發作了 )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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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Redford
2008-02-22 09:26 |
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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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政府的回覆,看來有得等了~~~
親愛的網友,您好 案件編號:0970219162 訪客信箱?a href="/ym/Compose?To=Glinneared@yahoo.com.tw&YY=92955&y5beta=yes&y5beta=yes&order=down&sort=date&pos=0">Glinneared@yahoo.com.tw 陳情主題: 為什麼?北縣魚港區都不可以釣魚? 陳情內容: 縣長大人您好 釣魚是一項良好休閒活動,相信您也不否認, 您也希望大家有一個安全的休閒活動,但是近期就我遇到台北縣漁港港區都已禁釣,為什麼??港區是最安全的地方!現在禁釣,逼得只好去更危險的地方!這樣是大人您所樂見的嗎??要維護安全應是有一些安全措施與守則提供縣民共同遵守,而不是一味防堵的駝鳥心態, 看看基隆市的作法,他們提供港區特定區域可以釣魚,而我們台北縣呢??提供縣民什麼樣的休閒??港區附近的釣具店周邊相關行業!會損失多少??您評估過嗎?? 您不是也說台北縣很窮嗎??為什麼??要斷了一條可以活絡地方的路呢??希望大人您可以親自看到小人的留言。 一個想要再投你票的選民留 回覆內容: 關於本縣海岸地區釣魚活動,因近日連續發生釣客海難事件,本府為維護公共安全,主動召集相關單位,研商因應辦法,目前正積極彙整各方面意見,研擬規範事項,本局轄內各漁港,為配合漁港法第十八條之修訂及提昇國人休閒活動,及漁港多元化之發展,提供安全垂釣場所,目前也正積極規劃轄內部份漁港指定區域公告開放民眾垂釣,並設置相關安全、清潔等設施,以維護公共安全衛生。謝謝您的來信指教 承辦單位:農業局漁業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2937 正本: 副本: 查詢網址:http://talk.tpc.gov.tw/search.jsp 臺北縣政府 敬上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