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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008129
2008-02-05 15:12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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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14號解釋之理由書,下列哪一項並不是商業性言論不能受與其他言論等量齊觀保障之理由?(A)因商業性言論非關公益形成 (B)因商業性言論非關真理發現 (C)因商業性言論非關信仰表達 (D)因商業性言論非關知識傳授 [94.地特四] 此題答案是(D),但是我看不懂題目到底在問什麼? "並不是商業性言論不能受與其他言論等量齊觀保障之理由"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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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fofget
2008-02-05 16:25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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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看理由書內容就會比較清楚了,
題目的意思是問說,下列哪一項不受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 理由書沒提到(D)這個選項,所以選(D) 釋字414號理由書: 藥物廣告係利用傳播方法,宣傳醫療效能,以達招徠銷售為目的,乃為獲得財產而從事之經濟活動,並具商業上意見表達之性質,應受憲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一條之保障。言論自由,在於保障意見之自由流通,使人民有取得充分資訊及自我實現之機會,包括政治、學術、宗教及商業言論等,並依其性質而有不同之保護範疇及限制之準則。其中非關公意形成、真理發現或信仰表達之商業言論,尚不能與其他言論自由之保障等量齊觀。藥物廣告之商業言論,因與國民健康有重大關係,基於公共利益之維護,自應受較嚴格之規範。 x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