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編輯
rede520
2008-02-05 00:25 |
樓主
▼ |
||
x0
1.下列關於行政契約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ans:D (C)無行政程序行為能力人和行政機關所締結之行政契約,契約當然無效 (D)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原則上合部無效 此題我想請問(C)為何不對,錯在哪呢? 2.甲欠乙新臺台幣100萬元之借款,到期後甲無法清償債務,乙擅自將該債權讓與丙,甲不知悉,該債權讓與之效力如何? ans:A (A)有效(B)無效(C)效力未定(D)須通知甲始生效力 此題我想請問為何不是(D)呢?不是要通知才有效嗎?相關法條有哪些? 3.下列何項撤銷權之行使中,何者不需聲請法院為之? ans:D (C)社團總會決議之撤銷(D)被詐欺或被脅迫所為意思表示之撤銷 此題我想請問為何(D)不用聲請呢? 4.下列關於行政處分無效之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處分之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隨時向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請求確認行政處分無效,此時,上級機關應確認其為有效或無效 此題我想問(A)錯在哪?? 5.甲將房屋為丙設定抵押權,擔保乙對丙之債務,其後丁與丙約定獨自承擔該債務,乙退出債之關係,甲得知後,不願為丁擔保該債務,當事間法律關係有何影響? ans:A (A)抵押權消滅(B)抵押權不受影響(C)抵押權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D)抵押權效力未定 此題我想請問為何是(A)抵押權消滅呢?是因為乙退出債之關係所以甲就跟著消滅抵押權了嗎? 請各位大大幫幫忙喔!謝謝~ [p][/p] x0
|
引用 | 編輯
becky0413122
2008-02-05 00:49 |
1樓
▲ ▼ |
o o!!
x0 |
引用 | 編輯
jadegod
2008-02-05 23:41 |
3樓
▲ ▼ |
3.下列何項撤銷權之行使中,何者不需聲請法院為之? ans:D
(C)社團總會決議之撤銷(D)被詐欺或被脅迫所為意思表示之撤銷 此題我想請問為何(D)不用聲請呢? (C) 第五十六條(總會之無效及撤銷) 總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社員得於決議後三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但出席社員,對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未當場表示異議者,不在此限。 總會決議之內容違反法令或章程者,無效。 (D) 第九十二條(意思表示之不自由)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由法條得知(C)選項需要,而(D)選項不需要.. x1 |
引用 | 編輯
amber157
2008-02-05 23:50 |
4樓
▲ ▼ |
我只知道這題耶
2.甲欠乙新臺台幣100萬元之借款,到期後甲無法清償債務,乙擅自將該債權讓與丙,甲不知悉,該債權讓與之效力如何? ans:A (A)有效(B)無效(C)效力未定(D)須通知甲始生效力 此題我想請問為何不是(D)呢?不是要通知才有效嗎?相關法條有哪些? 民法297:債權之讓與,非經讓與人或受讓人通知債務人,對於債務人不生效力。但 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法條是說對債務人不生效力,但題目是問該債權讓與之效力如何,所以該債權讓與有效 x1 |
引用 | 編輯
jadegod
2008-02-06 00:13 |
5樓
▲ ▼ |
2.甲欠乙新臺台幣100萬元之借款,到期後甲無法清償債務,乙擅自將該債權讓與丙,甲不知悉,該債權讓與之效力如何? ans:A
(A)有效(B)無效(C)效力未定(D)須通知甲始生效力 此題我想請問為何不是(D)呢?不是要通知才有效嗎?相關法條有哪些? 第二百九十七條(債權讓與之通知) 債權之讓與非經讓與人或受讓人通知債務人,對於債務人不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受讓人將讓與人所立之讓與字據提示於債務人者,與通知有同一之效力。 我想,答案應是依據第297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由於此例符合某法律條文的關係,所以其讓與變成有效 只是,我也不清楚是依據那個條文 我猜想,會不會因為甲到期未清償的緣故!? 這一題滿有深度的 我翻書翻法典,都找不到適用的法條 只好請其他高手達人幫忙解答了.. x0 |
引用 | 編輯
rp03047
2008-02-06 07:41 |
6樓
▲ ▼ |
2.甲欠乙新臺台幣100萬元之借款,到期後甲無法清償債務,乙擅自將該債權讓與丙,甲不知悉,該債權讓與之效力如何? ans:A
(A)有效(B)無效(C)效力未定(D)須通知甲始生效力 這一題正確解答大概如同"amber157"所回答的! 而且題目是問債權的讓與是否有效,答案是"有效的"! 但債務人的部分就得討論是否有經過通知等等的問題了! 我也是被國考的詐騙集團給騙倒了,法學出題的部分簡直跟做賊差不多---很賊。只能怪我們邏輯不足囉~~~唉~~可能要把考生當律師考對待 x0 |
引用 | 編輯
李明暻
2008-02-18 21:36 |
9樓
▲ ▼ |
第一題
僅是個人判斷方法請參考看看 d選項是行政程序法第143條前段 所以對 我是用反証法來判斷的 因為有關行政契約無效的規定由行政程序法 第141.142.143條有明文規定 而c選項沒有符合的條文 所以不對 也請其他人分享一下意見 x0 |
引用 | 編輯
pinkrabbit
2008-02-26 16:55 |
10樓
▲ |
我完了~都看不懂
明明才過1個多月而已,完全沒印象有考過...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