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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man0099
2007-12-31 14:01 |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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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契约不履行或是不当得利都可以。
侵权行为应该要证明他侵害了你的那些权利。 契约不履行的话就只要证明契约成立就可以了,没有书面不代表契约没有成立,一造要约,一造承诺,两造意思合致,契约就已经成立,况且你有证人可以证明契约成立。 至于不当得利亦需正明你的朋友从你这边得到了那些不当利益。 以上意见仅供参酌。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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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天
2008-02-15 13:33 |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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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朋友间是成立消费借贷。
所以没有侵权行为、不当得利的问题。 直接依民法第四七八条借用物返还请求权请求还钱 民法第四七八条 借用人应于约定期限内,返还与借用物种类、品质、数量相同之物,未定 返还期限者,借用人得随时返还,贷与人亦得定一个月以上之相当期限, 催告返还。 可依督促程序,向法院声请支付命令 民事诉讼法第 510 条 支付命令之声请,专属债务人为被告时,依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或第 二十条规定有管辖权之法院管辖。 第 511 条 支付命令之声请,应表明下列各款事项: 一、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二、请求之标的及其数量。 三、请求之原因事实。其有对待给付者,已履行之情形。 四、应发支付命令之陈述。 五、法院。 如果你朋友没有异议,就可以持确定之支付命令声请强制执行。 如果有异议的话,视为起诉,再请另一位朋友出来作证。 不过借钱给人,还是有写借据、收据的好。有签本票更好。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