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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forever
2006-05-16 15:11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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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有沒有違法 不過依照正常法律是可以控告你的
但是關於巴哈是因為他已經有明文規定不能PO出對方所有資料 除非你是在特定版區才可以 至於要用哪種法律說真的我不是很清楚 畢竟中華電信也有電話簿 總不能告中華電信把你家電話號碼露出來吧 手機的話 我也沒聽過哪些法律有規定不能將對方電話號碼公佈出來 不過你遇到這些買賣被騙建議你 還是去警察局吧 或許會好一點 但是最好是保留一些證據 比方說 交易對話內容 交易後的情況 至於警方可以從該代理商吊閱紀錄 到時候你可以控告對方詐欺 只是會造成你本身的煩惱而已 通常警方遇到這些問題多半都是希望妳們私底下解決 畢竟 遊戲有明文規定禁止任何現金 點數交易 你跟他交易本來就已經先錯了 然而你要告他說真的 不是很簡單的事情 只是我建議你還是去警局備案 至少讓這種人怕一下也好 不然台灣真的已經夠亂了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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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ntChris
2006-05-16 15:32 |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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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blackforever於2006-05-16 15:11發表的 : 您都說已經可以告了,難道不知道違法與否嗎?!抑或是說,沒違法也是可以告人?! 至於樓主的問題,晚點再說,要出門了 XD (可以違法,也可能可以阻卻不法)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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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星大雄丸
2006-05-16 16:04 |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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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於2006-05-16 15:32發表的 : 他的意思應該是說〔告訴乃論〕吧 不過具體我也不是很清楚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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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8260
2006-05-16 18:26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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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當然是謝謝大家的回覆!!感謝!!
我這邊有電話~還有當時對話的圖片 當天我就找了網站 找到台北市政府的網路犯罪XXX的 忘記全名了 那個網站有線上報案 我也已經報了 也將電話~詳細過程~還有當時對話的圖片附上 不過到現在也是還沒下落!! 小弟不是為了那600萬虛擬幣不值 而是不想片子逍遙法外!而且還是那麼大膽的留下電話還敢騙 若是真的去警察局報警,不知道會不會因為案子太小 被吃掉!!@@~ 吃案情形太多了~讓我對警察的害群之馬有點反感 當然好的警察一定是佔大多數的!!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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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ntChris
2006-05-16 23:21 |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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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ne8260於2006-05-16 18:26發表的 : 600萬虛擬幣換算台幣有多少?因為我同學的親身經驗是,大概也是價值3、4萬,檢察官卻一直沒有辦下來...Or2 不過言歸正傳,原則上公佈電話號碼,是有犯罪的可能。但是,因為屬於正當防衛,所以可以阻卻違法,所以最後依然會無罪。但是,這是在以你所說即為事實的前提下~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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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8260
2006-05-17 01:53 |
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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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於2006-05-16 23:21發表的 : 我的600萬虛擬幣算是台幣300元左右而已 我是不在乎這金額 只是想給他一點教訓 現在只能做狂打手機@@~ 我說的是事實^^ 謝謝您的說明!! 300元與3、4萬差距太大了 我想我的網路報案應該也是石沉大海吧!!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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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ntChris
2006-05-17 01:59 |
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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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ne8260於2006-05-17 01:53發表的 : 這種事情真的很看運氣...樂觀點 >.<" 我表哥上個月被偷背包,監視器有看到,但警察說太暗、太模糊...然後還有三支監視器有看到,警察卻說「你怎麼知道會照到?」、「影帶不會那麼快刪啦!」,反正就是不動作= =" 我同學那件案子比較久,去年還是前年吧...因為價值比較高,有過警察那一關,但在檢察官那邊就...Or2 對了~ 您狂打手機幹嗎?!報復還是?!建議是不要這樣搞唷...否則搞不好反而會被告 XD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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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8260
2006-05-17 19:50 |
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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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於2006-05-17 01:59發表的 : 算是報復心態@@~ 就賭他不敢告~~ 當初也有想到這個問題,不過惡魔戰勝了天使 x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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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ntChris
2006-05-17 19:57 |
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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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ne8260於2006-05-17 19:50發表的 : 那我輸給你了...Or2 如果真的被告,到時候再來找我= =" x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