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杀害乙家之猛犬,恰巧乙之儿子在自家庭院做狗爬状游玩,甲将乙之儿子误当猛犬而将其射杀。
此种情形,在学理上称为何种错误?
(一)构成要件错误
行为人主观上与客观发生之事实有误.....可分为
1.主体错误....如甲听闻有人落水但怕麻烦而不救实际上落水之人为其子乙
客观上甲犯不作为杀人罪但甲主观上不知具有保证人地位....故阻却故意视情形成立过失
2.行为错误...如甲误乙的伞为自己的伞而取走
客观上甲犯了窃盗罪但主观上甲不知....故阻却故意视情形成立过失
3.因果历程错误...如甲从桥上将乙推下以为乙会淹死 实际上乙系头部撞到大石头而死
.....此类错误不阻却故意 甲仍成立杀人罪
4.客体错误..又分为
(1)等价客体错误...如甲欲杀乙确误丙为乙而杀之.....不阻却故意甲仍成立杀人罪
(但对乙成立预备杀人罪与对丙之杀人罪为补充关系 因甲预备阶段至实行阶段系同一个故意 故仅论一罪)
(2)不等价客体错误... 甲欲杀害乙家之猛犬 恰巧乙之儿子在自家庭院做狗爬状游玩 甲将乙之儿子误当猛 犬而将其射杀
主观上甲欲杀害乙家之猛犬...针对主观犯意而言甲犯毁损罪..阻却故意成立过失但毁损不罚过失
客观上却误杀乙之儿子.........针对客观事实而言甲成立杀人罪..阻却故意成立过失致死罪
甲成立过失致死罪(若两罪皆成立则想像竞合从一重处断)
5.打击失误....如甲拿石头丢乙家的窗户 乙刚好开窗将头伸出而打中乙的头
因行为人实行时产生失误(非客体发生错误)...依德国通说
针对目的客体(乙家的窗)......成立毁损未遂罪..但毁损不罚未遂
针对失误客体(乙)...............成立过失伤害最
甲成立过失伤害罪(若两罪皆成立则想像竞合从一重处断)
(二)包摄错误...行为人主观上对法条解释产生错误
如甲将乙车的轮胎放气认为未毁坏轮胎不构成毁损罪...不阻却故意仍成立毁损罪
(三)禁止错误 又分为
1.直接禁止错误...客观事实本属违法但行为人主观上因不知或对法律有误解....如甲明知乙女未满16岁而与其发生性交以为两情相悦不犯法....事实上甲犯与未满16岁人性交罪
2.间接禁止错误(又称容许错误)....客观事实本属违法但行为人主观上以为有阻却违法事由....如甲认为交易违规者是属现行犯而当场加以逮捕
法律效果:刑法第16条规定 除有正当理由而无法避免者外 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责任 但按其
情节 得减轻其刑
故不可避免之禁止错误为无罪行为..不罚
可避免之禁止错误....................减轻其刑
(四)容许构成要件错误...行为人主观上误认有足以阻却违法事由之事实存在 但客观上却无此事实
而为阻却违法事由之行为....如甲打乙后 乙反击被丙看到以为乙在打甲而把乙伤....丙主观上以为可依刑 法第23条正当防卫阻却违法
法律效果:学说上有4说
1.故意理论 2.严格的责任理论3.限制责任理论4.法律效果责任理论
实务见解:采3.限制责任理论....阻却故意视情节成立过失
以上是个人见解 如有错误请予以指导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