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命令:系指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授权,对多数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项所作抽象之对外发生法律效果之规定。
行政规则:系指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或长官对属官,依其权限或职权为规范机关内部秩序及运作,所谓非直接对外发生规范效力之一般、抽象规定。
自治条例:自治法规经地方立法机关通过并由各该行政机关公布者。
自治规则:自治法规由地方行政机关订定,并发布或下达者,称自治规则。属于地方行政机关自行制订的命令。
委办规则:直辖市政府、县 (市) 政府、乡 (镇、市) 公所为办理上级机关委办事项,得依其法定职权或基于法律、中央法规之授权,订定委办规则。
自律规则:地方立法机关得订定自律规则,属于地方立法机关内部的命令而已。
法规命令、行政规则:属于中央法规。
自治条例、自治规则、委办规则:属于地方自治法规。
地方自治法规,不可抵触中央法令,且只在自治区域生效。
位阶:
法规命令>行政规则
自治条例(相当于地方法律,由地方立法机关订定)>自治规则(相当于地方命令,由地方行政机关订定)>委办规则(地位同自治规则)>自律规则(用于规范议事运作)
注:基于法律、中央法规之授权而订定之委办规则,位阶大于自治条例、自治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