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小题:
甲:无罪 ->"修改"他是原因自由行为.因为长期家暴可知行为人甲具有一定之犯意或能预见特定法益遭致侵害
故.杀人犯意杀人罪.伤害犯意伤害罪.仅为言词胁迫恐吓罪
乙:甲之配偶.为最近亲属间之关系.负有保护者保证人之地位应负起作为义务.且教唆乙不救助甲之行为与迟于一小时送医而造成甲之死亡结果有准因果关系.主观上对其结果之发生不违背其本意.故为271之不作为犯:若风险被丁逾越为271第二项之不作为.但长期受甲之家暴行为.于责任上得减轻其责任
丙:防卫情状消灭或甲仅为言词胁迫之恐吓.不得主张正当防卫
若风险未被丁逾越 (丁之重创行为无关系到甲死亡之因果)
->丙行为时具杀人之犯意271.272.273竞合->273
->丙行为时具伤害的犯意278.279.280至甲于死->279之加重结果犯
若风险被丁逾越成实害至甲之死亡 (ex.甲之死亡原因为丁之重创使甲颅内出血而死亡)
->丙行为时杀人之犯意->273第二项
->丙伤害之犯意->279
中止行为
->若为有效的积极防果行为.丁也没有使甲重创.甲顺利送医有活命的机会为27:反之没有活命的机会.仅多以犯后态度良好减免责任
->若为无效的防果行为.仅多以犯后态度良好减免责任
丁:若丁的重创不足以造成甲的死亡结果.丁仅为业务过失伤害:反之该重创足以使加于死地为业务过失致死
刚刚有点措手不及的感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