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086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从零开始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16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何谓意图???
意图到底是啥么呢?

常常听到

但总不知其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In or Out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9-03-01 13:13 |
大丽丝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鲜花 x10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在刑法的构成要件该当性方面,分为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主观构成要件又分为构成要件故意及特别的主观不法要素
「意图」,就是主观构成要件之「特别的主观不法要素」
并不是每一罪名都应具备此特别构成要件,至于要不要具备,以及应具备何种意图,
则依刑法分则每一罪名的规定,例如:320条以下....事实上,只有少部分的故意犯,
条文才有附加特定的意图,即为「意图犯」。

而所谓「意图」,是指行为人出于特定的犯罪目的,而努力谋求不法构成要件的实现
,或希望不法构成要件所预定结果的发生,以达其犯罪目的的主观心态。

法条在加了意图这个主观构成要件后,将使犯罪成立的构成要件更严格......
例如,使用窃盗,因为欠缺不法所有的意图,而不成立窃盗罪(320)。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2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解答


感恩惜福!
献花 x3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3-01 13:41 |
luciferydog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7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知道且有强烈要达到目的的欲望,就是意图。

我意图.......XD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补充解答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2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3-01 14:05 |
pcyuan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 鲜花 x11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kch 大大解释的很详细, good...

但我想楼主应该是因为课本的解释看不懂, 才会上来问!!
为什么课本会看不懂? 因为课本都写的很文言....

所以我用白话的版本解释~~
白话的"意图"就是: 我想要!! 别怀疑, 就是这么简单, 我想要~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3-02 00:50 |
winkor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5 鲜花 x29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刑法上对意图的解释:

意图:指行为人致力于犯罪实现之终局目的。意图所涉者与客观构成要件无关,乃犯罪后之将来所可能发生事项,故学者多认行为人所意图者系超越客观构成要件,而属于将来发生之事项。例如窃盗罪之不法所有意图,乃指于取得动产后,就该客体终局地以所有权人自居,而行使支配管领力。现行法中意图并非于一切犯罪类型中均有之,仅仅于故意之目的犯中,始以意图为其「主观之构成要件要素」。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名词解释--正解


四无量心
愿诸众生具足乐与乐因
愿诸众生脱离苦及苦因
愿诸众生永久不离安乐
愿诸众生弃爱憎住平等
南无阿弥陀佛
献花 x3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3-02 23:31 |
星际游客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8 鲜花 x52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原本如此!上了一课! 表情


知足常乐 既 万事如意
心中有宽恕,而无怨恨 既是真善美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3-05 00:47 |
pcyuan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 鲜花 x11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winkor 于 2009-03-02 23:31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刑法上对意图的解释:

意图:指行为人致力于犯罪实现之终局目的。意图所涉者与客观构成要件无关,乃犯罪后之将来所可能发生事项,故学者多认行为人所意图者系超越客观构成要件,而属于将来发生之事项。例如窃盗罪之不法所有意图,乃指于取得动产后,就该客体终局地以所有权人自居,而行使支配管领力。现行法中意图并非于一切犯罪类型中均有之,仅仅于故意之目的犯中,始以意图为其「主观之构成要件要素」。
表情

专业的出手, 果然就是不同凡响~~

行家一出手, 便知有没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3-05 01:02 |
从零开始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16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各位的解说~
已经有所明了啰~
谢谢^^


In or Out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9-03-07 09:0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769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