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ya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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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是政治学之政府体制的问题,
九七修宪后,我国宪政体制是一种不明确的双首长制(半总统制),其最大缺点是欠缺能有效化解政治僵局的宪政体制.
一.其与法国真正的双首长之差别如下: (一)当分裂政府出现政治僵局解决之道不同: 1.法国双首长制赋予总统主动解散国会,重新诉诸选民全面洗牌,化解僵局. 2.赋予国会倒阁权,以化解僵局. (二)我国现行之宪政体制: 1.总统既没有主动解散立院的权力,覆议门槛又是二分之一,在政治现实上不具实效,以致行政部门没有主动化解政治僵局的方法. 2.立法院虽然有倒阁权,但又故意不行使,甚至选择个别法案,以后可能还有预算案,进行破坏性的权力斗争,而结果就是瘫痪行政部门的整体施政与效率.
二.双首长制之优缺点: (一)双首长制的优点仅仅在于其具备弹性. (二)缺点该制度容易形成权责失衡;其次,左右共治也易生乱局.
再来针对你提问第二个问题
不论是内阁制或总统制都各有其特色,也各有优缺点,即令号称取其中的双首长制,也有许多难以克服的问题,我国在七次修宪之后,目前体制为混合制(双首长),这种制度运行起来问题重重,,若在现行制度的架构下进行修宪的话,以下几部分可以考虑修正. 1.由总统主持部长会议. 2.总统享有解散国会之权限. 3.将总统选举由现行相对多数制改为绝对多数制,使总统的权力与其民主性正当性强度相符. 4.公民投票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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