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38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水喔水喔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攻略] [PS2] 义经英雄传 攻略资料 (1)
游戏名称  义经英雄传
游戏原名  义经英雄伝
售价  NT1750
制作厂商  From Software
主机  PS2
代理发行  SCEH
游戏类型  动作
游戏人数  1 人
发售日期  2005-01-13
官方网站



游戏简介
以源义朝为首的源氏一族在政治斗争下输给平家,族人及党羽多数遭到杀害。主角源义经(牛若丸)为源义朝之子,藉由将来会出家为僧当作交换条件而保住一命,之后便被安置在鞍马山。在不知自己身世的状况下长大的牛若丸,有一天在得知自己身世后,为了洗刷父亲以及流着相同血脉的兄弟们所受到的屈辱,发誓要打倒平家,于是踏上了讨伐平家之旅程…


义经英雄传 项目攻略资料
作者咕咕钟
售价7120日币
发行厂商日本 FROM SOFTWARE
游戏人数1人
游戏类型ACT
储存媒体DVD
发售日期2005-01-13
记忆格数 byte
语言日语



1.
胜利条件:击破熊阪长范
败北条件:队长死亡
攻略   
首先,打破在自己阵地里面的壶,得到隐蓑。之后,再往上方前进,打倒敌队长。
然后就这样一直前进的话,吉次、凛就会加入。
再往前一点点会有敌人,这时按R1+○齐射,先攻击跑过来的敌人。
作战结束之后,再进行一次齐射,这次自己操作看看。接着让凛也按L1+○,使其进行强袭吧。(这时的齐射及强袭应该都会成功)
 
之后,往右边前进,打破里面的壶的话可以得到赤铜造太刀。
接着就是朝着上方的熊阪长范前进。(这时如果按L1+○容易成功)
如果只击破熊阪长范的话,就可以得到智将的称号。(挡在路上的敌人,在敌人变得散乱之前都交给我方去攻击,等到散了之后,再往里面前进)

道具
隐蓑:初期位置右下(阵中)
赤铜造太刀:地图右中里面
弓笼手:打倒最初的队长
固守之书:打倒第2名队长

回复道具
我方阵地的箱子
地图右中家的周围

奖励
军神 惠比寿之卷(统率力上升)
斗将 焰笼手(火矢)
智将 刺突之书(枪突

武将

吉次:前往中央附近
凛:前往中央附近
弁庆:击破熊阪长范


2.州平泉

胜利条件:野盗首领击破
败北条件:队长死亡
出击数:3

攻略
如果要取得军神的话,在取得地图左下的道具后,就立刻朝向野盗前进即可。为了下次的合战,刺突书最好要得到。

道具
刺突之书:地图左下
备前长光薙刀:地图左下(第2回开始可以提升攻击力的道具)
烈风采:打倒地图右方的队长

回复道具
地图左下
地图右中
野盗北方

奖励
军神 势威之太鼓
斗将 凝集心得(作战技能 将集)
智将 昏迷采(作战技能 迷走)

武将
佐藤维信:过关后
佐藤忠信:过关后


3.(富士川合战)

胜利条件:前往地图东端,和源军本体会合
败北条件:队长死亡
出击数:3

攻略  
装备刺突书,对着在门前以及骑马的敌人使用。(使用义经对着门前以及骑马的敌人使用的话就会中)接着往地图右方前进,救出斥候部队,之后,再击破平维盛、冢原。(在渡过泥沼时,要小心不要被弓矢攻击,一边按着○钮进行防御一边前进即可。我方使用火矢也是具有效果的)
之后只要前往我方的本阵就可以了。

道具
山城宗近薙刀:打倒中央的平维盛击破
轻满心得:打倒在中央(平维盛所在的阵左上的广场)的冢原

回复道具
初期位置的右侧、北方的箱子
初期位置南方的里面
敌阵左上
斥候部队所在的阵

奖励
军神 胁言扇 马胁
斗将 高丽人参(作战技能 将集)
智将 悬命心得(作战技能 舍身)


4.赖朝

胜利条件:平军队长全破
败北条件:队长死亡
出击数:3

攻略
  
打倒在左上的齐藤实盛以及平知度后取得道具吧。之后只要如一般地战斗的话就可以了。

道具
黑漆太刀:齐藤实盛
烟幕:击破平知度

回复道具
平知度所在的阵附近
左端的沼南方
地图上方、右侧的深色河川的弯曲地方的阵

奖励
军神 坏崩之书 崩天
斗将 填补龙手(作战技能 掩护)
智将 威势之太鼓


5.宇治川合战

胜利条件:击破巳

败北条件:队长死亡

出击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你的回应是我贴图最大ㄉ鼓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02 03:2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110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