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38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CVisGoing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科幻] 神秘的水晶骷髅
水晶为一种特殊的二氧化矽石英矿物,由于它亮丽的透明度和完全无色、无裂痕而受世人珍视。自古以来大的水晶都被雕刻成圆球和容器,因此有时顶级的玻璃器皿会被称为「水晶级」,水晶绝佳的光学特性使它被用作高级透镜,着名的德国莱卡相机就是以水晶作为各式镜头的材质。一些能师巧匠所发展出来切割和验研磨的技术,产生了许多近代特殊的水晶雕品,那真是科技与艺术的结晶,许多人会认为这在「文明落后的古代」是绝对做不出来的,然而事实的真象----「真是如此吗」?
一位对于传说中「亚特兰提斯」古代文明深感兴趣的冒险家赫吉斯与其女儿安娜,在1927年曾经深入宏都拉斯内地,进行马雅文明古代都市鲁巴达的挖掘工作,辛苦是有代价的,因为他们在已倒塌的祭坛中,发现了一个堪称是「制作精美、艺术极品」的「水晶骷髅」,当他们手捧着这个「不相信是个真正存在的圣物时」,他们惊讶、感动的几乎要跪在地上。
根据专家细密观察检验的结果,整个骷髅表面看不到任何连接线, 而是用一块完整、高纯度的透明水晶所制,左右完全对称。一位人类学家基恩博士认为,根据其外形,尤其是眉骨之间突起的特征,这很可能为一女性的骷髅。整个水晶骷髅没有留下任何使用工具的痕迹,好像是「浑然天成」,这个水晶的硬度至少为七度,利用一般刀子是绝对不能潠顺利的刻制出来的,那么古代的工匠是用什么「先进的工具」作出这个水晶骷髅的, 更令人感到惊讶的是,当检验的专家利用雷射光朝向骷髅的鼻孔投射时刹那间整个骷髅发出光芒,好像成了一个有智慧、有灵性活生生的人头,后来才发现设计巧妙的双眼,具有棱镜投射的效果,而整个水晶骷髅的内部,也有整体绝妙的设计,具有复杂透镜反射的效果。

一位光学工程师在惊讶之余,认为在今天高速电脑的三D设计之下,透过复杂的光学程式运算,我们也有能力设计出类似的水晶,但在这具至少有3600年历史,古代马雅文明时期所制作的「圣物」面前,他只能感到「无知」与「赞叹」。

这个来源神秘的水晶骷髅,目前安置于大英博物馆附属的人类博物馆中公开展示,当夜晚来临的时候,有块黑布会将其遮盖,因为在微暗中,这具水晶骷髅的双眼会放射出冷酷的光芒,凝视着站在其面前的你,好像直视你内心深处,有些人会觉得全身发毛,充满战栗之感,虽然它一言未发,默默不语,但你可感觉到它好像在棱冷冷地述说「古-代-文-明,真-是-那-样-落-后-吗 !」此时此刻,相信你只有无言以对 !





【心得感想】

真想亲眼目睹一下它的风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5-10-15 16:24 |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Re:神秘的水晶骷髅
恩..真想看看那一个水晶
因为我也是一个水晶的爱好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0-19 01:29 |
shinkiyo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Re:神秘的水晶骷髅
表情 马雅文明还真是神秘阿~!


那里的芭乐卖888元~!??
囧的表情怎么做??^^
阿江在地上看到1000元和一根骨头,阿江为什么只捡骨头不捡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8-07-31 08:39 |
恋花蝶雨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6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没有照片@@??


    里面有更多关于我唷~~

人只有在有利益时才能信任,其余免谈--这是你最后教我的

我不要任何人陪我了,人是这是上唯一不能信任的生物,彼此只要存在着利益信任就可以了,也不需要有谁对我说"我爱你" 这种屁话。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8-12-26 06:4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38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