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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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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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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一题><
1.甲任职于经济部,因未经核准擅自出境,经济部乃召开人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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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1-05 00:14 |
yangleg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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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过仅是管理措施
公务员身分关系不受影响

走"申诉-再申诉"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1-05 2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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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复审,只有造成重大影响的处分才可以提出吗?
不影响身分关系变动的「处分」走申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1-06 22:32 |
yangleg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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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法第9条
身分除非依法.不可剥夺

保障法第13条
官职等除非依法不得变更

所以
1.公法上身分请求权
2.公法上财产请求权
走复审
这部分要看大法官释字
很多都是释字建立的

如果只是内部管理措施
例如记过.
不影响身分
走申诉-再申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1-07 0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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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了。谢谢y大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1-08 2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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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y大大真厉害~^^刚好晃过来看到~行政法问题



人生之路漫长又遥远,兴趣固然重要,
但是也要有固定安定的职业才能支撑兴趣。

再痛苦,也要把书上的东西啃下去,每天和书约会。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12-08 1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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