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61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mamamia004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已解] i謝謝
謝謝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 此文章被mamamia0040在2009-09-25 18:28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09-25 00:24 |
luciferydog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7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想告就可以告
只是對方不犯罪而已     略誘罪監護權的核心範圍是指人身自由   而不是所有的意志都要在你的掌控之下
而且對方可能是用自己的名義辦手機   然後把手機給你女兒用   那侵害到你甚麼權益呢????

就好像某A贈與你女兒100萬   然後你要告A略誘.......   恐怕是你把監護權的範圍過度擴大了吧
如果你擔心你女兒因此要負擔手機的費用 那依據民法你是法定代理人可以拒絕承認的(你女兒7歲以上) 所以根本就不會妨害你的監護權

不然你可以直接去警局告訴或告發   警局會找你女兒去調查詢問的
我個人的建議是先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   到底該手機是用誰的名義辦   你女兒是如何跟對方約定的
這樣或許你只要用法定代理人的拒絕承認就可以解決問題了(參照民法79)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q8791042) | 理由: 謝謝解答^^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9-25 11:3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10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