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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0913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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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某學校的平常考
甲知道乙家財萬貫,趁乙出國時,甲在乙宅保險箱偷錢.甲心想每天拿一點,天天來拿,
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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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如水 廉如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9-10-27 12:24 |
春之柏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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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連續犯已廢除.所以應一行為一罰,一天一次,總計十次.每次依刑法1,行為時法處斷.又修法後較重,刑2的從新從輕.全部依舊法,數罪併罰.
但因為如此一來,造成情輕罰重,罰了十次,故有人會討論,是否有集合犯或接續犯的可能,僅論一行為,而以行為終了時之新法處斷,只罰一次.方符合罰刑相當?或修法合併定執行刑時,採吸收多一點.
(連續犯時,只是1又1/2次,現在卻10次,....,可能是未來修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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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0-27 23:41 |
春之柏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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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第二條(從舊從輕主義)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
刑法2,行為後法律有變更,因為一天一次,都用行為時法.1,2,3,4(舊法),5.6,7.8,9,10(新法),設5日生效.全部行為時法.
又同一法條,有輕重不同,有刑2的從舊從輕,唯新法輕重,不能用刑2但.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0-27 23:52 |
Dragon-Q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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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認為爭點在:
一.接續犯->法律上包括一罪
二.刑法第二條->從舊從輕原則
三.是否有不真正溯及既往可適用
--->以上僅為小的見解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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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2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0-29 00:15 |
lai0913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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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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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於 2009-10-29 00:15 發表的: 到引言文
我的認為爭點在:
一.接續犯->法律上包括一罪
二.刑法第二條->從舊從輕原則
三.是否有不真正溯及既往可適用
--->以上僅為小的見解
其實我也覺得是接續犯,
但時間會不會間隔太長了
所以我才覺得會不會是連續犯
但概念又有點不同
如果這是接續犯,其犯罪成立是不是在最後一天呢?
請解惑,謝謝表情


清如水 廉如鏡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10-29 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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