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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bye177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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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地上權
下列關於地上權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僅得依設定而取得,不得因時效而取得
(b)僅得依設定而取得,不得因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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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一個普通平凡人
☆要☆更努力讀書求學問
☆上☆得天堂地獄靠顆心
☆榜☆上有名夢想輕敲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4-05 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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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新法772條 所有權以外財產權取得時效之準用
  前五條之規定,於所有權以外財產權之取得,準用之。於已登記之不動產,亦同。
 
  新法未修正前,實務跟學說上對於時效取得地上是否限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有爭議。
  肯定:王澤鑑 否定:60台上1317、60台上4195,(現)土地登記規則§12
  為杜爭議,爰於新法增定,對於已登記之不動產,亦同。(可參閱立法理由)

(b)法定地上權 民§876
(c)當事人定有期間者,視為租賃
  (這題我不太確定,還望各位前輩解答)
  不過我想,地上權為物權,租賃權為債權
  把對世權擬制成對人權,似乎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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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40 (by winkor) | 理由: 解析清楚,至於(C)選項:非僅法律並無此明文,且實務上亦無此習慣或法理,豈能【視為】?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4-05 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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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e19840111 於 2009-04-05 12:1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c)當事人定有期間者,視為租賃
  (這題我不太確定,還望各位前輩解答)
  不過我想,地上權為物權,租賃權為債權
  把對世權擬制成對人權,似乎表情


還是說(C)根本就與題目無關
應該是這樣吧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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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2 (by winkor) | 理由: 並非與題目無關,而係不能於法律無規定下,任意援引而賦予相同之法律效果


☆我☆乃一個普通平凡人
☆要☆更努力讀書求學問
☆上☆得天堂地獄靠顆心
☆榜☆上有名夢想輕敲門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4-05 1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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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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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故意將永佃權的期間與地上權的期間混淆
地上權本來就可以訂有期限,不會成為租賃


雖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憑藉自己主觀的信心來編織客觀的結果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4-06 0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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