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37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waterr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婴儿] 不可忽视的新生儿溢奶
 新生儿长得快,满周岁时体重就可以达到出生时体重的三倍,营养的需求当然很高。不过有不少小宝宝,在喝完奶没多久,嘴角会看到奶状液体流出,令爸爸妈妈为他们的营养状况担忧。

 新生儿溢奶是很常见的问题,最常见的原因是胃食道逆流,小于三个月的婴儿近半数会被胃食道逆流所困扰,这个比率在四个月大时会达到最高峰,而后随着年纪发生率慢慢下降(表一)。

 这样看来,宝宝溢奶是不是可以忽略不管呢?其实不然!我们要先排除其他同样会造成溢奶或吐奶的疾病,像是初为人母急功心切喂食过量、小宝宝有急性肠胃炎、脑膜脑炎、心律不整、肥厚性幽门狭窄等问题,排除之后,我们才能把焦点放在最常见的胃食道逆流上。

 我们的胃是个囊袋状结构,食道下段就像是袋子的袋口,要是袋口太松(食道下方扩约肌过松)、或袋子装太多东西(喂食过量)、或袋子内容物宣泄过慢(胃排空时间过长),这个袋子的内容物就容易满出来,跑到上方的食道造成食道发炎,或者跑得更高从嘴角流出,形成溢奶。

 怎么确定新生儿溢奶是胃食道逆流造成的呢?我们可以用细管子从鼻孔伸入小宝宝的胃部上方,24小时监测酸性的胃液是否逆流而上,这是诊断胃食道逆流的标准方法,但常常需要住院一两天,也比较辛苦。

 另外,我们也可以让小宝宝喝含有特殊标记的母奶或配方奶之后,利用核子医学的方式来照相,计算出小宝宝胃内容物排出的时间是否过长、溢奶次数,甚至连呛奶的同时有没有呛进肺部,造成吸入性肺炎。

 这种检查方式的好处是不需住院,小宝宝也比较舒服,可惜监测的时间过短,较不具代表性。

 当然,若怀疑小朋友有厉害的食道炎、结构变化或组织变性,必需得做上消化道摄影或内视镜检查。

 婴儿猝死症,大家时有耳闻,祸首之一就是胃食道逆流,可见胃食道逆流也不能太放心。

 它的合并症还包括慢性咳嗽、气喘、喉部软骨软化、小宝宝长不大、逆流性食道炎(即使外观看来食道是正常的,做切片后还是可以发现到有一半以上会呈现嗜酸性白血球浸润的食道发炎反应)、食道癌前病变、吸入性肺炎与呼吸暂停等,尤其在神经发育缺陷或迟缓的病童身上,往往胃食道逆流较严重,发生合并症的机率也更高。

 如何去防范宝宝胃食道逆流?首先还是那句耳熟能详的老话──母乳最好,因为母乳比其它配方奶的排空速度较快(在胃中的时间较短),较没有机会逆流而上。

 同时喂母奶比较不会发生喂食过量的情况(宝宝自己感觉饱了,自然就不会再吸奶了),因此喝母乳的小朋友比喝一般配方奶的小朋友较不易发生胃食道逆流。

 若情非得已不能喂母乳,也可以选用标榜低溢奶的配方奶试试看。等宝宝长大些,若可以添加副食品的时候还在溢奶,配方浓稠化(添加米粉或麦粉等),也是减少胃食道逆流的方法。

 此外,若小朋友还小,不会翻身,或小朋友因为神经或肢体上的问题不常翻身,讲究姿势也可以减少胃食道逆流。喂食后勤拍背让宝宝打嗝后才平躺,可以减少小宝宝溢奶。

 有研究显示,左侧卧或趴睡比右侧躺或平躺较少发生胃食道逆流,也有研究发现趴睡同时头高30至60度似乎较有利,但是婴儿猝死症好发于趴睡的小朋友身上,因此还是只要头高脚低或左侧躺就可以了。另外,坐姿会增加腹内压,不见得会比躺着更能减少溢奶的发生。

 保守治疗试过后,若依然没有起色,医师会用一些药物来帮忙,包括:制酸剂、第二型抗组织胺、氢离子帮浦阻断剂或促进肠胃蠕动的药等,若药物治疗后小朋友的体重增加仍然不理想,胃食道逆流严重,就要考虑手术处理了。

 手术方法包括典型的下食道整形术(除了一般剖腹方法也可以用腹腔镜的方式,某些研究显示手术时间较短且并发症较少)或经皮胃造 术等(表二)。

 培育健康快乐的宝宝是为人父母的心愿。面对常见的宝宝溢奶,轻者随着年纪逐渐改善,严重的话会造成小朋友的发展迟缓,甚至食道出现癌前病变,如何处理大有玄机,千万别等闲视之喔!



剑上干戈止 凌步虚静生
仙道为一抛 世风蜀道行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3-08 13:2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9665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